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關于加強著作權維權保護的聲明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融合發展過程中的合作機制,以進一步規範各媒體發布平台的網絡轉載行為,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 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所屬媒體采訪(拍攝)、編輯、制作、刊登(播出)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采訪報道、調查評論、紀錄片專題片、綜藝節目、大型晚會活動等各類自制作品,是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擁有著作權的重要内容資源。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作為前述作品的合法權利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權益。
二、任何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于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戶,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的書面授權許可,不得私自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制并傳播前述作品。請各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法轉載使用。
三、各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授權許可轉載使用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注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注明來源網站的鍊接地址,不應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題。
四、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将針對前述作品加大維權保護力度,對未經許可使用前述作品的違法行為,依法采取維權措施追究其侵權責任。
五、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各媒體、網站和個人應主動自查并删除涉嫌侵權的内容。如需繼續使用相關内容,請及時聯系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進行協商,建立友好合作關系。
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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