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位費
“茶位費”這個詞去過南方尤其是廣東的朋友應該比較熟悉,意思就是你去飯店尤其是廣式茶餐廳吃飯,飯前要上一杯茶,這杯茶是要收費的,你喝不喝都得交錢。花的不僅是飯菜錢。現在,全國很多餐廳都在收取茶位費,一直是争議不斷。最近就有觀衆跟我們反映他在大連一家餐廳吃飯時,在沒有被提前告知和明示的情況下,被收取茶位費。為了了解事實真相,城市直通車記者就去到這家餐廳裡體驗了一回。
《城市直通車》來到了這家地處中山區東港商務區的水餃店。落座不久一名服務員就送來了菜單,随後另一名服務員就将三杯熱茶端到餐桌上,期間沒有任何關于服務費和茶位費的告知。記者飲用了茶水之後,向服務員詢問茶水是否收費,服務員是這樣回答的。
餐廳服務員表示,交了這十塊錢的“服務費”,茶水,濕巾,以及餐後打包袋都是免費提供的。當記者質疑為何不提前告知消費者有這項收費時,服務員表示每位進店消費的顧客都會收。
記者在餐廳觀察了一下,發現每一位進店的顧客都是落座後,就有茶水送上,沒有任何關于服務費和茶位費的告知。而在結賬時,賬單中的收費項目并不是服務員所說的“服務費”,而是明确寫着“茶位費”,每人10元。
為此,記者電話聯系到了這家餐廳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店内的服務流程,進店的每位客人都會收十塊錢的服務費,也就是茶位費。服務員會在征得顧客的同意之後下單。
當記者詢問,如果不需要這項服務,可不可以退掉時,餐廳負責人表示:
理論上來說是不能退的。
餐廳負責人表示,這筆收費并不需要征得消費者同意,餐廳是提示消費者會收費。
到了餐廳吃飯,沒點需要消費的茶水,就被收費了,這每位10元的茶位費可以說是花的糊裡糊塗。記者随後在幾款美食APP找到了顧客對于該餐廳茶位費的評價,大家的留言很明顯對這十元茶位費表示質疑。
那麼這樣的收費到底合理不合理?京師(大連)律師事務所 姜田龍律師表示:無論是茶水費也好無論是茶位費也好,商家的強迫交易行為,或者是不明示憑證和價格的行為,都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對象和内容。主要違反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于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的保護。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首先要和餐廳經營者據理力争,要求餐廳經營者改正該錯誤行為,在餐廳經營者不改正的情況下,可以向國家設立的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關于“茶位費”的起源,廣東媒體曾經做過調查,這筆收費與廣東人喝早茶的習慣密切相關。早年間,廣式茶樓和茶餐廳不僅僅是個吃飯的地方,還是廣東人主要的社交場所,很多顧客吃早茶會在餐廳待上半天,商家需要一直提供熱水和服務。因此,很多茶樓茶餐廳收取茶位費。這原本隻是廣式茶餐廳保障自身利益和經營秩序的一種手段。現在被“推廣”到了全國,成了一些餐廳的必點項目。
那麼
您覺得大連的餐廳
收取“茶位費”
合理嗎?
來源:城市直通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