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中的貓膩?□丁家發近日,一則“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榜第一行業數據顯示,多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12%-18%左右,小高層的公攤面積在18%-24%左右,高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25%-30%左右前幾年,市場上對公攤面積的讨論還停留在“買100平隻得70平”上,公攤面積占30%,這在行業内已是較高比例而到了2021年,公攤面積占比愈發高企,山東青島一樓盤甚至被爆出公攤面積高達46%的“奇葩”案例,相當于購房者約半數購房款花在公攤面積上(3月14日 《國際金融報》),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公攤面積中的貓膩?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公攤面積中的貓膩
□丁家發
近日,一則“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榜第一。行業數據顯示,多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12%-18%左右,小高層的公攤面積在18%-24%左右,高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25%-30%左右。前幾年,市場上對公攤面積的讨論還停留在“買100平隻得70平”上,公攤面積占30%,這在行業内已是較高比例。而到了2021年,公攤面積占比愈發高企,山東青島一樓盤甚至被爆出公攤面積高達46%的“奇葩”案例,相當于購房者約半數購房款花在公攤面積上。(3月14日 《國際金融報》)
掏出畢生的積蓄買房,近半購房款花在公攤面積上,購房者心裡當然不是滋味。對于購房者來說,高企的公攤面積“看不見摸不着”,卻要花大價錢買單,顯然有失公允。筆者認為,公攤面積不能成為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遮羞布”,政府部門有必要揭開這塊“遮羞布”,盡快規範房屋的公攤面積,讓消費者能夠明明白白消費,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産權人共同分攤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等,以及為整棟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等,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然而,一套房屋要公攤多少面積,隻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則無法申辯。由于公攤面積的設置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也從來沒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戶的公攤面積,從而導緻公攤面積是一筆糊塗賬,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此種情況下,公攤面積占比高達46%,也就不足為奇了。
公攤面積亂象,無疑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其一,公攤面積“看不見、摸不着”,購房者卻要為它承擔高額費用,花了很多的冤枉錢;其二,公攤面積還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費,如物業費、取暖費都是按公攤後的面積收費,在住宅壽命期,幾十年積累下來,又是一筆巨額的冤枉支出;其三,開發商隻将公攤面積數據和費用分攤給了業主,而公攤面積所産生的收益,包括廣告、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可謂“花錢買鞭炮讓别人放了”。而開發商在公攤面積這塊“遮羞布”下,則賺得盆滿缽滿。
公攤面積存在多年,伴生的一系列亂象一直未得到根本解決,特别是關于公共空間的計算,始終是筆糊塗賬。如果購房合同上不注明得房率、套内面積等詳細數據,購買期房很大程度上如同“開盲盒”,撞運氣。因此,在尚不能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的現實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盡快規範公攤面積。一方面,對不合理的公攤面積說“不”,針對同一類型的商品房,确定相對統一的公攤系數,讓購房者能夠自行界定公攤面積是否合理,對額外超出的公攤面積,房屋産權登記部門也不予認可,從而倒逼開發商規範公攤面積,讓消費者明明白白購房;另一方面,公攤面積所産生的廣告、車位等收益,除合理的管理等費用外,應當歸全體業主所有和支配。
總而言之,公攤面積不能是一筆糊塗賬,必須在陽光下運作,消費者才能放心購房,合法權益也能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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