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國人公孫龍是著名的辯者,跟惠施(就是經常跟莊子辯論的那位,經典的“魚之樂”)一樣喜好辯論,也回應惠施的辯題。
公孫龍的學說經常是跟惠施對立的,例如惠施重視事物之間的聯系、統一性,公孫龍則是重視事物之間的差異。如果說惠施是看重概念的“合”,公孫龍則是看重概念的“離”。
公孫龍有個著名的命題:白馬非馬。
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概念的内涵意思是說,我們管一種動物叫馬,命名的是這種動物的形體,但“白”不是形體,是一種顔色,因此“白馬”的内涵就跟“馬”不同了,加上了顔色的設定。
白馬非馬
公孫龍認為,白馬跟馬,在概念的外延上也是不同的。
求馬,黃、黑馬皆可緻。求白馬,黃、黑馬不可緻。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就是說當有人要馬的時候,無論給他黃馬或者黑馬,都可以,馬包括了黃馬黑馬;但是如果這個人指定需要的是白馬,你給他黑馬黃馬就不行了,因為白馬這個概念是不包括黃馬黑馬的。
既然有黃馬黑馬,都可以說我有馬,但是不能說我有白馬,就表明白馬不是馬。
黃馬
馬的外延更廣,白馬的外延狹,就是對顔色有規定和沒有規定是不一樣的,因此白馬非馬。
概念與常識如果能堅持看到這裡,說明還沒有認為公孫龍的學說太過幼稚而放棄。
的确,從常識的角度,公孫龍的命題是無稽之談,正常人都會知道白馬是馬,公孫龍肯定也知道。
這也是當時很多賓客聽到公孫龍的辯題的時候的反應:
聽上去都非常有道理,可是大家都知道白馬是馬啊!
但公孫龍為什麼提出這樣的命題呢?
其實這個命題不是在常識範圍内提出的,而是在概念的範疇内提出的,或者說在認識的範疇内。
公孫龍的命題針對的是對概念“馬”的命名與分離,核心問題其實是在什麼情況下一個概念可以命名這個或者這類事物。
或者說,當命名一類事物的時候,概念要遵循什麼原則。
對馬的命名
是當人們在紛繁複雜的現象世界中尋找一種規律的時候(什麼是哲學?),用一個詞統攝某一類駁雜的現象的時候,遇到的困難與反思。
就像一個天真的孩童,問父母,為什麼松樹是樹,柏樹也是樹的時候,相信很多父母都會覺得無法回答。
為什麼不同樣子的樹都叫“樹”?
因為在常識中,這些就是樹,是約定俗成或者科學規定。
公孫龍們所追問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是這樣的規定?白馬為什麼可以歸為馬?各種不同顔色形态的動物,都被稱為“馬”,遵循的根據是什麼?
邏輯學因此确定概念與事物名稱的一些規律,就是接下來的問題,這也是邏輯學産生的根源。
我國的後期墨家,古希臘的哲學家,都注意到了這一點。
“邏輯學”這個學科的根據,是由亞裡士多德(果然是集大成者,什麼領域都會說到他)建立的。意在給“存在”提供哲學依據。
簡單來說,邏輯的公理就是“存在”的公理。
形式邏輯的三條公理:
同一律(A是A);
不矛盾律(A不能是A又不能是非A);
排中律(A不能既不是A又不是非A)。
這三條公理是一切邏輯推理和證明的前提。
其中,同一律又是最基本的前提。
我們人類的思維至今仍遵循着這三條公理。
其實亞裡士多德的這些觀點,在後期墨家也有所體現。例如:
以類取,以類予
要用同樣的原則進行歸納,隻有同類的事物才能相比,異類不能相比。
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
就是自己的立論中包含某種原則,就不能指責對方也包含同樣的原則,自己的立論中不包含某些原則,不能要求對方必須要包含這種原則。這一條就跟亞裡士多德的不矛盾律類似。
遵循同一原則的辯論
與亞裡士多德的三段論類似,後期墨家也歸納出一些推理的原則,例如侔(推理):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
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跟芝諾的“飛矢不動”類似,都是超越了常識的層面,在概念層面反思一個概念如何能命名一類現象/事物的時候出現了問題。
芝諾的“飛矢不動”“阿基裡斯追不上烏龜”等命題是在反思運動的時候産生的,等到小編閱讀到那一部分的時候再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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