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遼沈晚報
嫌疑人在指認騙來的衣服。警方供圖
趁着賣家已經發貨,未上傳單号的時間差,她利用申請“退款不退貨”的方式,“退”掉57件衣服。
賣家發現後報警,沈陽警方跨省追蹤,在長春将28歲女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歸案。
在劉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的同時,警方還了解到劉某家境不錯,做這樣的事是其父母都沒有想到的。
“9天時間裡,這個人騙了我57件衣服。”11月2日,沈陽康平縣公安局接待了一位報案人車某。
車某稱,自己在某短視頻平台上直播賣貨,因為生意比較紅火,每天走貨量比較大,沒想到卻被人鑽了空子。
“我們在整理後台賬目的時候發現,有一個人多次申請了‘退款不退貨’。”車某稱,這個客戶的申請時間,都是在剛剛下單不久,“就是在我們已經将貨物發出,還沒有将單号上傳到銷售平台的時候,她就是利用這個時間差來行騙。”
根據車某報案時出具的相關記錄顯示,在10月22日至10月30日的9天裡,這個買家以同樣方式“退款不退貨”共計57件服裝,價值2萬餘元。
車某告訴民警,發現了對方的一系列操作之後,并未想到第一時間報警,而是主動與買家聯系,打算進行溝通,“但是無論是平台上的信息,還是電話聯系,對方敷衍着不承認,還将我們‘拉黑’了。”随後,買家還注銷了自己在平台的賬号。
車某一氣之下來到公安機關報案,“本來是想給對方一個認識錯誤的機會,但既然不知悔改,那這件事情就通過司法途徑處理了。”
了解案情後,康平警方立即介入調查。圍繞車某的快遞發貨單據,警方鎖定吉林省長春女子劉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劉某在賣家車某處并未留下準确的收貨地址,“寫的都是某快遞驿站之類的地方。”
為此,民警專程趕到長春,對劉某進行了細緻地摸排走訪,“從大範圍一點點縮小,包括範圍内小區的保安,我們都問遍了,最後确定了劉某的準确住處。”
但是因為劉某一直沒有回到住處,民警在劉某住處周圍蹲守了兩天兩夜。
11月5日,劉某終于在住處附近出現,辦案民警将其抓獲歸案,并在劉某的住處找到了大部分詐騙而來的服裝。
将劉某帶回沈陽後,經審訊,她供認了在某網絡購物直播平台對車某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
據劉某交代,自己詐騙而來的服裝,一部分留下自己穿,還有一些自己通過朋友圈等渠道賣掉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沈陽康平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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