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3年1月1日,将迎來《反恐怖主義法》頒布實施7周年。
重點目标管理、營運單位有哪些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三十二條 重點目标的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重點目标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制度,保障相關系統正常運行。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民警對轄區内重點目标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某危險化學品物流公司生産區域出入口等部位視頻圖像保存期限僅有四十五日,未達到法律規定的不少于九十日标準。
金山警方于2020年依據相關規定将該公司确定為反恐重點目标,并将其應當履行的反恐防範法定義務作了明确告知,其中包括了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32條第3款之規定,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未達九十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88條第1款第6項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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