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量化研究和思辨研究,質性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相比于思辨研究,質性研究已經發展出大量的研究方法,研究過程相對更科學;但相比于量化研究,利用質性研究方法進行實證分析時,仍然存在諸多不完善的地方,表現在質性研究過程本身,以及質性研究過程在論文中呈現所存在的問題。
一、質性研究中實證分析常見的問題
1.樣本數量不足以支撐研究問題,樣本代表性無法保證
質性研究中樣本的選擇較為重要,因為它關系着文章的結論是否成立。比如在訪談調查中,訪談調查多少人?樣本來自哪些群體?等等。有作者研究“中小學心理教師職業認同的校際差異”,在文章中作者提到,訪談調查了18位中小學心理教師,包含某市城中心、近郊區、遠郊區的不同學校的2名小學心理教師、2名初中心理教師、2名高中心理教師共18名心理教師,也即每所學校選擇2名樣本來研究中小學心理教師職業認同的校際差異。那麼這時候就會産生疑問,既然是研究校際差異,2名樣本能否代表整所學校的心理教師職業認同情況?另外僅選擇某市的各個區進行調查,能否代表全國中小學心理教師職業認同的校際差異情況?這些問題在論文中交代不清楚,那麼以這些樣本進行研究,得到的結論就會存在可靠性不強的問題。
2.研究設計與研究結果混雜
相比于傳統的定量研究,質性研究的研究過程往往沒有明顯的步驟界限。定量研究中,研究者在研究某一選題時,可能會先基于理論構建關于研究問題的模型和假設,之後再進行實證檢驗。而質性研究中,實證分析的各個步驟可能是相關的,比如紮根理論的三級編碼,在開放性編碼之後才能進行選擇性編碼,而不能跳過開放性編碼直接進行選擇性編碼。這一操作便可能造成作者論文中研究設計與研究結果混着寫的情況,比如,作者研究“....培訓效果評估指标的構建”,研究思路是先初步構建指标,再構建評估目标,最後基于兩者數據的差距得出評估指标,作者論文中也是按照這一思路呈現的,也即逐步呈現初步構建指标、構建評估目标的過程,包括建立專家小組、訪談、編碼歸類等等....那麼就會導緻論文不是按照“研究設計-結果分析”,而是“要素指标構建-評估指标構建”的框架來寫的,這樣做,一方面會使得論文結構混亂,難以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另一方面,使得論文行文不清晰,缺少一個清晰的線索,産生閱讀障礙。
3.實證過程沒能結合案例資料深入分析
質性研究的分析過程中,應結合數據結果對問題進行闡釋。比如,作者通過案例研究學生的學習發生機制,首先通過理論構建了學生學習行為發生的各個維度,之後結合案例資料來具體解釋各個維度及各維度之間的關系。但作者在解釋各維度時,卻用了大篇幅來介紹某一維度的起源及其重要性,而結合案例資料來闡釋各維度下的學生學習發生機制的篇幅卻寥寥無幾,比如,隻是在段落最後提到“活動實施過程中反思性觀察的教師引導與學生操作是體驗學習發生的關鍵途徑,學生反思性觀察與教學目标的一緻性程度是活動有效性的信度與内部效度的顯現”來解釋“反思觀察”這一維度下學生學習發生機制,論證較為單薄。另一方面,引用别人的觀點本身是可以的,引用已有觀點能夠佐證本文觀點的正确性,但大篇幅都是學者的已有觀點,不符合學術規範寫作。
二、質性研究中實證分析部分在論文中的正确呈現
1.預先确定樣本結構,并交代清楚樣本代表性
質性研究中,選擇多少樣本以及選擇哪裡的樣本,是不存在固定的答案的。但有兩項原則需要遵循,一方面應根據研究問題确定樣本的數量,文章中要寫清楚研究問題需要哪些案例以及多少案例;另一方面,也應追求樣本的深度和廣度,從一個樣本中推導出普遍适用的結論是比較困難的,最好能夠選擇不同的案例并擴大樣本的來源範圍等等。比如,張延平和冉佳森(2019)的《創業企業如何通過雙元能力實現颠覆性創新——基于有米科技的案例研究》這篇文章,作者選擇了有米科技這一案例企業來研究創業企業通過雙元能力實現颠覆性創新的機制,雖然作者隻選擇了這一個樣本,但作者在文中給出充分的解釋,包括“樣本企業是第一家獨立移動廣告平台、龍頭企業、具有較為完整的創新經曆”等等,最後考慮樣本收集的便利性,所以選擇了這一家企業來進行研究。
2.嚴格按照“研究設計-結果分析”的框架結構寫作
一篇實證論文的完整“内容”應包括摘要、引言、文獻綜述、研究設計、實證分析、結論等部分,質性研究也不除外。而質性研究的研究設計部分,需要包括樣本來源、研究方法等介紹。尤其對于操作步驟之間存在相關關系的研究,應在論文呈現時,将各部分的研究設計(包括樣本、方法等介紹)整合作為論文的一部分來寫,從而完整呈現論文的基本框架和戰略部署。比如李紀珍等(2019)的《女性創業者合法性的構建與重塑過程研究》這篇文章,作者在研究設計與研究方法部分,先介紹了本文選擇的案例及其原因,之後介紹數據收集與信效度檢驗,以及數據的來源介紹等等。
3.實證分析可參考“引用 觀點 案例”的形式
實證分析過程,應重點由數據結果分析得到自己的觀點。如果說質性研究的數據結果可以量化,那麼可以結合彙總得到的結果展開分析。比如王維新(2020)的《疫情下中小學教師在線教學現狀、問題與反思——基于湖北省“停課不停學”的調查與分析》這篇文章,作者将訪談得到的資料進行了量化,并統計得出“有73.87%的教師反映網絡經常出現故障,制約了在線教學的順利開展....”等結果,從而得出了“中小學教師在線教學存在的問題”的相關結論。
而如果說質性研究的數據結果不可量化,那麼可以利用“引用 案例 自己的觀點”的形式,展開這部分的分析和寫作。比如李紀珍等(2019)的《女性創業者合法性的構建與重塑過程研究》這篇文章,作者首先通過引用“社會認知會影響價值判斷”這一普适性觀點,推導出“創業層面”社會認知對女性創業者影響的觀點,之後借助“受訪者B”的案例資料,進一步佐證了自己的觀點。
作者:嶽鑫鑫(科研寫作研究所第一編輯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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