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整理中級會計職稱的思維導圖的時候發現,中級會計職稱和注冊會計師的會計科目涉及到的所得稅一章學習的内容是完全一樣的,考試深度是不一樣的。借着整理中級會計思維導圖的機會,再回顧一下、推演一下,換一個角度切入去深入理解所得稅會計的邏輯。
1、理解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反應稅務局與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形成的企業對稅務局負有的納稅義務、稅務局對企業的征稅權利。
所得稅費用屬于損益類科目,位置在利潤表利潤總額的下方、淨利潤的上方。我們都知道利潤表的編制原則是權責發生制,有時候即使一個期間有客戶把錢打到了賬上,也未必能算這個期間的收入,還有可能是預收賬款、合同負債。利潤總額是權責發生制規則計算下得到的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是權責發生制×稅法規則綜合約束的結果。
繳納所得稅是長期行為,需要從兩個層次理解。
第一層是實務操作過程中,因為時間差等原因導緻的實際繳納的所得稅與計算出的當期所得稅有出入。即向稅務局實際繳納的稅款有時候并不等于當期所得稅,如果實際繳納數字大于當期所得稅,則有預付的部分,在資産負債表上列報出來會是“其他流動資産”,即當期所得稅資産;如果實際繳納數字小于當期所得稅,則有欠繳的部分,在資産負債表上體現出來會是“應交稅費”,即當期所得稅負債。
第二層是根據稅法規則計算的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舉一個例子用來解釋為什麼會有估計的遞延所得稅被計入利潤表上所得稅費用行也符合權責發生制:售後服務的費用要在還沒實際發生的時候,估計預提計入利潤表,是因為這筆費用追根溯源與當期發生的交易挂鈎。遞延所得稅費用也是這種情況。
借:銷售費用
貸:預計負債
2、理解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稅所得額×稅率-減免稅-抵免稅;減免稅、抵免稅是稅法稅收優惠範疇的事情,在此處不展開忽略處理。所以當期所得稅=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稅所得額×稅率。
應稅所得額=會計利潤 納稅調整增加-納稅調整減少。在計算當期所得稅時,要把範圍整理清楚,該扒拉進來的扒拉進來,該剔出去的踢出去,之後再乘以當下适用稅率。
被踢出去的分兩種,一種是未來也不能被扒拉進來的,如超出合理标準的應付職工薪酬,一種是未來可以再扒拉進應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的,如折舊或者售後維修形成的預計負債。未來再被用作扣除項計算所得稅時,當然用的是未來期間的所得稅率。
對于後一種可以舉個更形象的例子:如固定資産,會計處理每期計入50的折舊,但是稅法上隻允許稅前扣除30,所以計算當期所得稅的時候要先踢出去50-30=20再乘以當下稅率,等未來時刻再次計算未來的當期所得稅的時候才能被當做扣除項的一部分,而此時隻能作為遞延所得稅在所得稅費用裡體現,這個20乘以未來轉回時适用的所得稅稅率即得遞延所得稅。這樣其實就是把所得稅費用一劈兩半,一部分當期應交,一部分遞延緩交。但是事實上,需要做納稅調整的情況很多,所以為了防止遺漏、錯亂,必須想一個方法能夠逐一排查,從而達到當扣則扣,當緩則緩的效果。這個辦法就是資産負債表債務法。
3、理解資産負債表債務法
先來追蹤一下那個被踢出去的20去哪裡了。為了做這個标記,稅法上設定了計稅基礎這個名詞。假設固定資産本期折舊、計稅之前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都是100,折舊完賬面價值是100-50=50,但是稅法上隻允許折舊30,所以計稅基礎是100-30=70。計稅基礎70大于賬面價值50,未來可多在稅前扣除的利益金額為70-50=20(暫時性差異),會減少未來繳納的所得稅。以此為例,資産負債表左邊捋一遍,檢查資産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大小關系,确認遞延所得稅資産或負債。
負債的計稅基礎的定義不同。這是我想吐槽的點,同樣是計稅基礎。官方非得給不一樣的定義,拐個彎考驗腦回路是不是通滴呦,想了想其實他們是為了讓暫時性差異的定義統一,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就是暫時性差異。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負債未來可以稅前扣除金額。負債的暫時性差異即未來可稅前扣除的金額。
從左向右理清,也就實現了當期所得稅與遞延所得稅的剝離。但是不是所有的資産和負債都是如此簡單,還有一些特殊和複雜的情況與衆不同。
4、通常暫時性差異影響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 賬面價值-計稅基礎 |
資産一次性or分次進入利潤表實現價值創造的過程,在稅法和會計的意義上,進入利潤表的總額幾乎是相等的,差異是進去的多少和早晚,由此會産生暫時性差異。一般而言,這種差異都會影響所得稅費用,但是也有例外。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遞延所得稅資産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産
5、長期股權投資
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投資,投資方能夠控制差異的轉回,并且沒有轉回的計劃,這種情況下,長投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将來永遠也不會影響所得稅,所以這種情況下的暫時性差異不确認遞延所得稅資産或者負債。
對于權益法核算的長投,如果打算長期持有,這種情況與上面的情況相似,相應暫時性差異不确認遞延所得稅資産或者負債;但是當持有意圖發生改變,長投會被在可預見的時間内處置,那麼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會随着處置動作影響稅前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
6、部分金融資産
以公允價值計量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該項金融資産是獨立在所有者權益内部實現小循環的,從生到死,其相應的納稅情況,也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所以在日常的所得稅會計核算過程中,其暫時性差異影響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7、合并相關的所得稅
同一控制的企業合并不産生新的資産和負債,因此也不會有暫時性差異出現。非同一控制下,正常的應稅合并情形,資産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都是重新設置,按照通行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原則即可。
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稅合并很有意思。賬面價值有可能都變了,計稅基礎沒變,這會導緻稅前扣除的金額發生變化(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出現差異),為了符合免稅規定,讓這種變化不去影響所得稅,而把這種暫時性差異影響全部灌入商譽這個彈性科目:商譽的計稅基礎定義為0,賬面價值是合并成本與被合并企業淨資産公允價值相應份額的差,暫時性差異不确認對所得稅的影響。
4、兜底的
所得稅會計通常在資産負債表日進行核算,例外情況是企業合并,合并時點要确認遞延所得稅資産or負債。
如果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既不是産生于企業合并(有可能影響商譽,有可能影響所得稅),這種差異又不會影響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研發費加計扣除隻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扣,會計上計算稅前利潤時是不做扣除項的),規定這種暫時性差異也不會産生遞延所得稅資産or負債。比如說自研的無形資産,自研過程,研究費用加計扣除75%,形成的無形資産按照賬面價值的175%計算計稅基礎進行稅前扣除。
為什麼研究開發費用的暫時性差異不影響遞延所得稅?稅收恩惠講究當下,當下處理當下收益,至于未來期間,未來的事不好說,也許優惠政策就變了呢。
寫這玩意比寫思維導圖難多了,
原創不易希望大家動動小手點個在看吧:)
hi,我是文白,費曼導圖的創始人。财稅首席,緻力于讓學習變得簡單;
如果覺得好,請讓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