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電動(燃油)三輪車
低速電動四輪車
禁限行管理規定的通告
為規範城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積極預防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洛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區實施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禁限行措施,現将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車輛
電動(燃油)三輪車:以電力、燃油為驅動的三輪車(含懸挂機動車号牌),不含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軍警專用的三輪車。
低速電動四輪車: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記條件的低速電動四輪車。
涉及民生類的郵政寄遞,環衛保潔,燃氣、生鮮配送等行業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需由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外觀标識,并向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核準備案後,暫不受禁限行限制。
二、禁限行規定
實施全天24小時禁行,分三個階段執行。
(一)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1.禁行路段
(1)中州路:武漢路口—啟明南路口;
(2)九都路:周山大道路口—啟明南路口;
(3)古城路:濱河南路口—新伊大街路口;
(4)開元大道:絲路大道路口—新伊大街路口;
(5)龍門大道:濱河北路口—龍門景區西山路口;
(6)王城大道:狀元紅路口—關林路口;
(7)南昌路:延安路口—濱河南路口。
2.禁行區域
(1)泉舜寶龍商圈:永泰街以東,定鼎門街以西,政和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範圍内道路。
(2)萬達商圈:南昌路以東,珠江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九都西路以北範圍内道路。
(3)應天門區域:定鼎大道以東,金業路以西,中州東路以南,九都東路以北範圍内道路。
(4)火車站區域:紗廠北路以東,丹城路以西,隴海鐵路線以南,唐宮路以北範圍内道路。
(5)高鐵站區域:永泰街以東,厚載門街以西,伊洛路以南,鄭西高鐵線以北範圍内道路。
上述區域均含環線道路。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主城區:絲路大道(不含)以東、三川大道(不含)以西、邙嶺大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不含)以北範圍内道路。
伊濱區:伊濱路(含)以東、掘丁路(含)以西、開元大道(含)以南、南山大道(含)以北範圍内道路。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洛陽市城市建成區内道路全面禁行。
三、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予以查處;對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洛陽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8日
來源: 洛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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