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局崗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目前,在中宣部近日印發的《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談及進一步強化行業管理時,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制度”;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也指出要“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日前,在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中國文聯文藝評論中心組織召開的“飯圈文化治理”專家研讨會上,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會長張海君建議嚴格行業從業标準,對藝人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廣電局崗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廣電局崗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目前,在中宣部近日印發的《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談及進一步強化行業管理時,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制度”;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也指出要“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日前,在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中國文聯文藝評論中心組織召開的“飯圈文化治理”專家研讨會上,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會長張海君建議嚴格行業從業标準,對藝人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法治日報》最近刊發評論《娛樂圈治理要注重動态管理》。文章指出,通過資格認證制度來實現行業準入是常見的管理手段,但演員的行業特性決定了其演出能力和藝術水平難以量化,要做到持證上崗,并有效考核其“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水平,恐怕還需要科學的設計和長期的探索。
據媒體報道,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一些演員上台表演是需要演出證的,但後來随着有關部門簡政放權,加上相關規定修改,到本世紀初,演員演出不再需要演出證。假如要實現演員持證上崗,或許還要考慮相關制度完善的問題。
文章認為,持證上崗或許能解決“入門”前的合格問題,但要實現演員“不忘初心”,關鍵要實現全過程的動态管理,特别要發揮好行業組織的作用,既要把好事前的入門關,又要在日常管理中持續開展道德修養和法律知識教育,履行好事中的監管責任;一旦發現問題苗頭,要及時提醒、告誡,遇到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依法處理。同時,運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通過事後的社會輿論力量,讓包括演員在内的娛樂圈從業人員心存敬畏、崇德守法。
據悉,演員演出證已經被取消,但演出行業經紀人資格認定已經實施了多年。從今年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2021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大綱》中可以發現,該項職業資格準入考試由全國統一出題,考試内容包括近些年來國家出台的文藝方針政策,還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與演出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民法》《著作權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目前已有超過10萬人持有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書。而據《2019中國廣播電視年鑒》,全國播音員、主持人3.10萬人。
來源 | 羊城派綜合自《法治日報》《北京青年報》等
責編 | 邵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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