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是會意字。小篆像上下兩個織布梭子尖端交錯之狀,其中一隻還有線引出,用會梭子推來推去之意。隸變後楷書寫作“予。
《說文.予部》:“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凡予之屬皆從予。”(予,舉物給别人。像用手舉物交付給别人的樣子。大凡予的部屬都從予。)
“予”的本義為授予、給予。如《老子》第三十六章:“将欲奪之,必固予之。”引申指贊許、稱譽。如《荀子大略》:“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師曠。
又假借為“餘",代詞,我。如周敦頤《愛蓮說》:“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飛”是象形字。小篆字形下面像展開的雙翼,上面像鳥頭。隸變後楷書寫作“飛”。漢字簡化後寫作“飛”。
《說文.飛部》:“飛,鳥翥也。象形。凡
飛之屬皆從飛。”(飛,鳥向上飛,像鳥飛之形。大凡飛的部屬都從飛。)
“飛”的本義為鳥飛翔。如陶淵明《歸去來
兮辭》:“鳥倦飛而知還。”引申指其他動物飛翔。如《周易》:“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又引申指物體随風在空中飄遊浮蕩。如蘇轼《念奴嬌.赤壁懷古》:“談笑間,樯橹灰飛煙滅。”
又引申指意外的、突然的。如“飛來橫禍”
用作動詞, 表示迅速前進。如《樂府詩集.木蘭詩》:“萬裡赴戎機,關山度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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