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我們從相關渠道獲得信息,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審議通過,交通違法記分有了明顯調整,并且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高速上超速20%以下将不扣分,高速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将一次記3分。
超速20%内不扣分
現在的法規是在開放道路駕駛機動車時速超過了限速值的10%,并且時速不超過限速值20%的話,是要扣3分的。
而4月1日新政實施後處罰門檻提高,高速快速路和城市道路超速20%都不用扣分處罰,更詳細的扣分标準可見下表。
現在高速公路最高限速為120km/h,在新規施行後駕駛者在高速上隻要時速不超過144km/h就不會被扣分。
當然了,處罰門檻提高了并不代表駕駛者可以随意超速,它更多是為了應對一些像高速超車的情況。
這次調整的扣分标準變化十分明顯,總體來說是處罰門檻提了,普通道路的扣分标準也有明顯降低。當然新規也對酒後駕車、故意遮擋号牌等行為的記分标準進行調整。
高速上龜速行駛要記3分
而這次新法規裡也額外加入了新的規則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一次3分。
這條新規能讓廣大駕駛者在高速上行駛時要注意最低限速,能夠減少高速上的“龜速車”,提高通行效率,在高速上行駛更順暢。
各項分值變化明顯
新法規實施後扣分值變化明顯,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從12分降為9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從2分變成了3分。
而違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線指示從3分降為1分。如果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會給予警告處罰和免予記分的。
學法減分措施
在新規推行之後,還有很大的變化是它會推行了學法減分的措施,簡單的說就是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駕駛員是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最高可扣減6分。
另外,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線指示的;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根據規定一次記1分。
寫在最後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這次做到了與時俱進,它對于交通違法的扣分标準有更合理、更細化的調整。
新規下高速不扣分不罰款能跑到144km/h,以後高速超車也不太怕被罰超速了,也能提高通行效率。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要記3分,也可以減少高速公路上的龜速車,在一些情況下可提高行駛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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