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一般納稅人公司賬面上有一輛汽車(假設原值10萬元,累計折舊8萬元),現在按照1.13萬元過戶轉讓給老闆個人了,如何做賬?如何納稅?
答:
屬于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産業務,通過“固定資産清理”科目來核算。
(1)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産清理 2萬元
累計折舊 8萬元
貸:固定資産 10萬元
(2)收到出售款
借:銀行存款 1.13萬元
貸:固定資産清理 1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13萬元
(3)結轉清理賬戶
借:營業外支出 1萬元
貸:固定資産清理 1萬元
由于你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已抵扣過進項稅的汽車,需要按照适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目前增值稅适用稅率為13%。
因此你需要繳納增值稅銷項稅=1.13萬元/1.13*13%=0.13萬元
注意1:
你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購進車輛時已經抵扣了增值稅,因此銷售的舊車不得享受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的政策。
注意2:
若是你公司當時購進車輛時為小規模納稅人,後來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舊車的,則可以享受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的政策。
注意3:
若是你公司銷售自己已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入的汽車,屬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一般納稅人,則也可以享受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的政策。
注意4:
由于你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已抵扣過進項稅的汽車,跟正常銷售貨物一樣,既可以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開具1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對于不需要發票的個人客戶,也應做無票收入來進行納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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