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漲粉玩法?來源:法治日報“網賺”背後刷量套路揭秘,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互聯網漲粉玩法?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互聯網漲粉玩法
來源:法治日報
“網賺”背後刷量套路揭秘
搭建挂機平台刷量平台“圈養”賬号提供刷量服務
● 虛假流量已經侵入到互聯網行業的深層,并危害整個互聯網行業。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目前各類刷量平台已超過1000家,國内刷量産業的人員規模累計達到900多萬人
● 實踐中,刷量産業鍊往往較為隐秘,受害的網絡平台經常面臨侵權獲利方面的舉證難題,導緻賠償請求往往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院支持,如何規制虛假刷量成為亟待解答的問題
□ 本報記者 張維
“托管你的小号幹活,你将獲得收益……”
很多網友都收到過這種“小号托管,自動賺錢”的廣告,隻要把賬号授權登錄在一些挂機平台上,供平台用于刷閱讀量、刷投票等刷量任務,就可以輕松賺取收益。
然而,這種看似簡單而無傷大雅的做法,實則危害巨大:在數據失實的同時,更是将謠言炒熱,讓劣質内容淹沒優質内容,對整個互聯網行業産生侵蝕根基的深刻影響。而對于借托管賬戶來賺錢的普通用戶來說,也并非傳說中的無本多利,不僅個人信息遭洩露,而且還有可能莫名成為騙、黃、賭、毒等黑色産業鍊的幫兇。
這不是危言聳聽。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挂機刷量案,就揭開了挂機刷量内幕的冰山一角:深圳微時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時空公司)和趙某利用寶信挂機平台對租用的微信賬号進行操縱,同時利用寶信刷票平台刷點贊數量、投票數量、評論數量、關注數量等,并從中獲取巨額經濟利益。
法院認為,兩被告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刷量行為,妨礙、破壞了原告騰訊公司合法提供的微信軟件産品及其服務的正常運行,同時兩被告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者引入誤解的商業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八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屬于不正當競争行為,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23745080元。
刷量技術叠代更新
對抗網絡平台治理
流量造假的存在,已是公知的秘密。但公衆不知道的是,在互聯網的下半場,刷量産業鍊在不斷“進化”之中。
專注黑産對抗和反欺詐的永安在線CTO鄧欣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黑灰色産業的幕後玩家們正瞄準下沉市場的廣大人群,利用普通用戶對地下世界遊戲規則的認知缺乏,構建起互聯網磅礴宏大的流量幻象,以騙取資本市場上的真金白銀。”
據了解,随着技術的叠代,刷量産業鍊對抗網絡平台的手段也層出不窮。流量造假的原始手段是“協議刷”,即直接采用“代理IP 用戶登錄态”來模拟協議進行刷量,簡單、直接、技術含量低。但随着網絡平台防禦策略提升,“協議刷”逐漸失效,并被網絡黑灰産從業者淘汰。
其後,各個刷量社區平台上開始湧現出接單派單群、網賺群——需求方雇傭真人充當“投手”,向其下發刷量任務,這就是含金量最高的“人肉刷量”。“人肉刷量”含金量雖高,其效率卻跟不上刷量業務的爆發式增長。
很快,“群控”被引進産業協作中,以彌補人工刷量效率低下的缺陷。群控通過系統自動化集成的技術,實現由一台電腦控制多台手機、多個賬号的批量操作,包括批量控制微信、快手、陌陌、支付寶等熱門App賬号,實現暴力加粉、一鍵轉發朋友圈、批量搜索快手号并點贊等幾十項非常規功能。
随着策略持續升級,平台打擊“群控”的技術手段不斷增強,新的刷量模式随之出現——挂機平台。在以挂機網站為“大中台”的産業鍊中,上遊是被平台“圈養”起來的挂機用戶,長期提供大量真實有效的賬号。下遊則是刷量平台,負責對接自媒體、廣告公司等需求方,批量完成點贊、投票、增粉等各種各樣的任務。挂機刷量模式整合了用戶的賬号資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及受益。
“挂機”是指把賬号授權登錄在一些挂機平台上,供平台方用于刷閱讀、刷投票之類的刷量任務,以賺取報酬。目前,市面上的挂機平台涉及微信小号托管、快手托管、淘寶直播挂機等。
為了微利報酬,挂機的網民普遍不了解背後的遊戲規則,相比兼職“網賺”的身份,這些挂機用戶更像是被流量制造集團長期“圈養”的百萬勞工,24小時不間斷地被操控着輸送流量、堆砌數據。
鄧欣介紹說,相較于以往的刷量手法,挂機模式的高明之處在于,一方面,平台方無需再購買和維護大量的賬号,而是直接以傭金分成的方式吸引用戶、獲取賬号;另一方面,用戶無需再勞心勞力地搶單接單,親自執行刷單任務,隻需給平台授權賬号使用權即可賺取傭金。
上述案件中的寶信平台即是挂機刷量的典型代表。判決書顯示,寶信挂機平台以“網賺”“躺賺”為噱頭,通過論壇、QQ群、網文等渠道吸引網民托管微信賬号,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對十萬、百萬級網民賬号的托管和控制,并利用租用的賬号批量刷量。
值得注意的是,據鄧欣介紹,目前國内網絡挂機用戶已達到百萬量級,且高度集中在近年來被不斷開拓的下沉市場中。
可自動化執行任務
獲得五倍暴利收益
打着“網賺”名義的挂機刷量模式并不複雜,且背後的暴利驚人。搭建挂機平台和刷量任務平台,一方面吸引網民托管小号,彙聚用戶,另一方面提供刷量平台,為市場上刷量或投票的需求者提供服務。
以寶信挂機平台為例。判決書顯示,打開寶信挂機平台網頁,注冊賬号後即可登錄,進入“寶信——小号托管賺錢平台”,綁定支付寶賬戶後,刷量産生的傭金通過提現,可以直接到達托管者的賬戶上。
從操作流程來看,托管小号隻需要四步即可完成。第一步,在設備(手機或電腦或平闆)上登錄網站賬号後,打開本頁點“生成二維碼”,下方會出現一個專屬二維碼;第二步,在設備(手機)打開托管微信号,點“掃一掃”,掃描設備網頁上生成的二維碼;第三步,設備掃碼完成後,在設備手機點擊“登錄”按鈕;第四步,在設備上點“确認托管”。
設備頁面提示“托管成功”或者在本頁面“小号列表”裡可以看到托管的小号狀态顯示在線,則意味着托管成功。寶信挂機平台可以同時托管多個微信賬号,這也促使托管賬号的用戶設法注冊更多小号托管,從而獲取更大收益。
與寶信挂機平台形成配合的是寶信刷票平台,寶信刷票平台主要面向市場上刷量加粉的需求者。從寶信刷票管理平台來看,功能包括:添加官方投票、添加掃碼關注、添加刷閱讀量、添加批量閱讀、添加公衆号加粉、批量加粉、添加微信指數、添加微信小程序等。
購買刷量服務前需要先對賬戶進行充值,寶信刷票平台提供支付寶充值入口。從單價來看,寶信刷票平台明碼标價,閱讀單價為0.04元,官方投票0.05元,掃碼關注單價0.15元。看似小利,但刷量需求者多是成千上萬的數量要求,以刷10000閱讀量為例,費用為400元,而刷關注量的價格更高,同樣以10000關注量為例,費用是1500元。
在寶信刷票平台輸入“投票鍊接、投票目标、任務票數”等需求,就可以開始刷票或刷量的操作。寶信刷票平台管理系統類似一個商場,需求者可以通過後台管理設置任務,官方投票、刷閱讀量、公衆号加粉等均可以執行。比如,當刷閱讀量的任務設置為100後,該任務會自動執行,一旦達到任務後,系統會停止該任務的刷量或刷票。
自動執行這些刷量、刷票任務的,則是寶信挂機平台上彙聚的大量賬号。公證書顯示,關注兩個微信公衆号,寶信托管平台系統顯示傭金為0.06元,而寶信刷票平台公示的刷關注的單價為0.15元,由此可知,刷關注的收支比例倍數為5倍收益。
虛假刷量平台超千
嚴重損害市場秩序
虛假流量已經侵入到互聯網行業的深層,并危害整個互聯網行業。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目前各類刷量平台已超過1000家,國内刷量産業的人員規模累計達到900多萬人。
虛假流量的危害比數據失實更深遠。鄧欣介紹說,在社交和資訊類産品中的虛假流量,一些運營者為了追逐流量背後的利益,杜撰大量謠言,通過刷量把謠言炒熱,引發更多關注。在電商平台上,虛假流量破壞的是商業誠信體系,刷量可能導緻互聯網信用體系崩潰。
大量劣質内容通過刷量的方式被推薦,而優質的内容卻被淹沒,直接導緻平台秩序的混亂、用戶體驗下降、用戶資源的流失和競争優勢的削弱。同時,虛假的用戶評論、劣質内容的優先推薦等情況頻發也會讓用戶産生不良體驗。
對托管賬号的普通用戶來說,眼前的微薄收益遠遠不足以彌補潛在危害,一旦托管賬号者的個人信息洩露,所造成的危害也将覆水難收。挂機刷量的背後,是社交、消費、金融信息洩露的出口,是個人身份利用和販賣的黑色帝國,騙、黃、賭、毒……這些盤根錯節的黑色産業鍊,交織成一張在暗處流淌着交易的巨大網絡。
鄧欣透露,刷量黑灰産制造流量獲取利益,流量需求方憑借流量吸引資本或輿論的關注,資本、輿論依靠流量賺取更大的利益。同時,虛假流量會阻礙創新價值的實現,降低誠實勞動者的信心,扭曲決策過程,幹擾投資者對網絡産品價值及市場前景的判斷,影響網絡用戶的真實選擇,擾亂公平有序的網絡營商環境。
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就認為,被告行為事實上削弱了微信平台共享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确性,損害了兩原告通過努力經營微信平台長期積累形成的競争優勢,妨礙了原告為微信平台使用者提供正常服務,長此以往必将導緻多數用戶降低對平台信息的信任,對平台聲譽造成事實上的貶損效果,損害平台整體聲譽,降低平台其他使用者對平台數據的信任度,從而損害了原告的正當權益。
同時,兩被告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刷量行為,破壞了兩原告合法提供的微信軟件産品及其服務的正常運行,兩被告的刷量行為也導緻相關市場經營者、社會組織以及廣大微信用戶無法搜集、分析上述清潔、真實數據,從而擾亂市場競争秩序、損害廣大微信用戶以及社會公衆的合法權益。
鏟除非法産業根基
依靠多方協同治理
實踐中,刷量産業鍊往往較為隐秘,受害的網絡平台經常面臨侵權獲利方面的舉證難題,導緻賠償請求往往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院支持,如何規制虛假刷量成為亟待解答的問題。
北京市允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丹丹認為,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的挂機刷量案中,法院充分适用“證明妨害規則”,在被告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不提交且不實陳述的情況下,進行了不利證據推定,并适用懲罰性賠償,對虛假刷量行為予以司法嚴懲。
在周丹丹看來,互聯網平台經濟時代,法院判決對于嚴厲打擊數據造假的行業亂象有着非常積極的作用,唯有平台各方參與者共同維護平台數據的真實性、可信度,才能構建有利于增加社會整體福利的公平、有序競争環境。
除了司法規制,從政府監管的角度來看,近年來,監管部門也愈加關注刷量黑灰産業鍊,并對刷量行為施以重拳。
2019年12月20日,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規定》,其中明确提到,網絡信息内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内容生産者、網絡信息内容服務平台不得通過人工方式或者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注冊賬号、非法交易賬号、操縱用戶賬号等行為,破壞網絡生态秩序。
鄧欣說,目前,市面上還存在諸多其他挂機刷量平台仍在運行,亟待司法部門、監管部門統一認識、厘清問題、嚴格執法,從根本上鏟除這一非法産業存在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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