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如律令”這個詞一說出來,我們馬上就會想到捉鬼的道士,按照字面解釋“急急如律令”就是指:立即快速地按照指令去行事!
“急急如律令”起源于漢朝公文的書寫,通常都是指示一些比較緊急的事情,命令下級即刻執行不得有誤!如果今天我們的上級給我們寫個“急急如律令”,我們還以為被妖精附體了呢!
既然說到捉妖,那麼“急急如律令”怎麼跟捉妖聯系在一起的呢?
上文提到“急急如律令”在漢代多用于公文書寫,後來發展到祭祀的時候常常跟上天祈福的時候用的一句話。人們和上天彙報工作,乞求神意,然後結尾就用一句“急急如律令”來收尾。白居易在《祭龍文》中有寫:“若三日之內,一雨滂沱,是龍之靈,亦人之幸。禮無不報,神其聽之!急急如律令。”這就是祭祀祈福所用。東晉時期,著名的道教方士葛洪就提出過一個觀點:人們在登山涉水的時候,都會遇到很多妖魔鬼怪,需要記住這些鬼怪的名字,一旦鬼怪出現,立即認出他們并喊出他們的名字,這些鬼怪就會很快退去。這個傳說逐漸發展,變成了道教的”呼名法術“,通常就是”XXX我已知汝名,速速退去--急急如律令!“
關漢卿《窦娥冤》中寫道:”那害人張驢兒見窦娥之魂,唱道‘有鬼有鬼,撮鹽入水,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這就完全和今天的道士捉鬼是一模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