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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知識字詞句
語文知識字詞句
更新时间:2024-09-29 12:23:25

語文知識字詞句?兼詞是漢語語言運用中的一個特殊現象,是一個鮮為人知的概念:一個字同時兼有兩個以上詞的作用或意義,同時具有兩個以上語法功能的詞是兼詞兼詞是古代漢語産生的特殊的語法現象,了解這個規律、掌握運用這個規律不僅适用于解讀古籍,也适用于正确把握今天語言中仍然保留的這些詞語,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語文知識字詞句?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語文知識字詞句(語文知識25詞類兼詞)1

語文知識字詞句

兼詞是漢語語言運用中的一個特殊現象,是一個鮮為人知的概念:一個字同時兼有兩個以上詞的作用或意義,同時具有兩個以上語法功能的詞是兼詞。兼詞是古代漢語産生的特殊的語法現象,了解這個規律、掌握運用這個規律不僅适用于解讀古籍,也适用于正确把握今天語言中仍然保留的這些詞語。

漢語中的兼詞有三個:一個是合音詞“諸”,一個是合意詞“焉”,另外一個是合音合意詞“旃”。這一講專門談合音詞“諸”。

“諸”除了作“衆”解釋的“諸侯”“諸子”“諸位”之外最常作的是“之乎”的合音詞,當然,“之乎”又可以當“之于”來用。這個用法在古代語言中相當普遍。

從語法角度看,合音詞“諸”在語境中充當兩個甚至三個詞。《左傳》中合音詞的“諸”共296個。

一、“諸”是“之乎”。其中“之”是代詞,充當它前面動詞的賓語;“乎”是句子末的語氣助詞。如:

例1.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諸,君其禮焉。(僖公二十三年)

這裡的“諸”就是“之乎”的合音詞,“之”是“建”的賓語,“乎”是句末語氣助詞,“天其或者将建諸”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上天大概要立他為晉君吧”。“之”=“他”,“乎”=“吧”。

例2.不谷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哀公六年)

這裡的“諸”就是“之乎”的合音詞,“之”是代詞,是“夭”的賓語,“乎”是句末語氣助詞,“天其夭諸”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上天大概要讓他早亡吧”(“夭”是使動用法)。“之”=“他”,“乎”=“吧”。

二、“諸”是“之乎”:“之”是代詞,“乎”既是介詞也是句末的語氣助詞。

例3.君盍嘗使諸周而察之”。(成公十七年)

這裡的“諸”是“之乎”的合音詞,它不僅起到了“之于”的作用,還起到了“之乎”的作用。“之”是代詞,是動詞“使”的賓語,“乎(于)”與“周”構成介賓短語,并兼有語氣助詞作用。“君盍嘗使諸周而察之”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國君您何不讓他到成周出使來考察他呢”。“之”=“他”,“乎”=“到 呢”。

例4.不死伍乘,軍之大刑也,幹刑而從子,君焉用之!子速諸。(昭公二十一年)

這裡的“諸”是“之乎”的合音詞,它不僅起到了“之于”的作用,還起到了“之乎”的作用,“子速諸”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您對我快些下手吧”。“之”=“我”,“乎”=“對 吧”。

三、“諸”是“之于”,其中“之”是代詞,充當前面動詞的賓語;“于”是介詞,與後面名詞性詞語構成介賓短語。這是合音詞“諸”的經常性用法。

例5.曹人屍諸城上,晉侯患之。(僖公二十八年)

這個“諸”是合音詞“之于”。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屍”的賓語,“于”與“城上”構成了介賓短語。“曹人屍諸城上”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在城牆上陳列已經死了的晉軍士兵”(注意,晉軍士兵的屍體=死了的晉軍士兵,之所以強調這個問題,是因為受前面動詞“屍”的影響,“晉軍士兵”是已死的“晉軍士兵”,意在強調賓語是“他們”而不是“屍體”)。“之”=“他們(晉軍)”,“乎”=“于”=“在”。

例6.執衛侯,歸之于京師,置諸深室。(僖公二十八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置”的賓語,“于”與“深室”構成了介賓短語。“置諸深室”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在隐蔽狹小的囚室裡安置衛成公”。“之”=“他(衛侯)”,“乎”=“于”=“在”。

例7.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文公六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仕”的賓語(“仕”是使動用法),“于”與“秦”構成了介賓短語。“仕諸秦”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讓他到秦國做官”。“之”=“他”,“乎”=“于”=“到”。

例8.子豐欲愬諸晉而廢之,子罕止之。(襄公七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愬”的賓語,“于”與“晉”構成了介賓短語。“愬諸晉”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向晉國控告鄭僖公”。“之”=“他(鄭僖公)”,“乎”=“于”=“向”。

例9.良司臣而逸之,托諸季武子,武子置諸卞。(襄公十五年)

本例兩個“諸”,都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分别是動詞“托”和“置”的賓語,“于”分别與“季武子”和“卞”構成了介賓短語。“托諸季武子,武子置諸卞”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向季武子托付他,武子在卞地安置了他”或“把他托付給季武子,武子把他安置在卞地”。“之”=“他”,“乎”=“于=”“向”或=“在”或=“把”。

例10.宣子說,與之乘,以言諸公而免之。(襄公二十一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言”的賓語,“于”與“公”構成了介賓短語。“言諸公”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向晉平公介紹了這個情況”。“之”=“這個情況”,“乎”=“向”。

例11.使候出諸轘轅。(襄公二十一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出”的賓語(“出”是使動用法,使……出境),“于”與“轘轅”構成了介賓短語。“使候出諸轘轅”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派人守候着讓他從轘轅出境”。“之”=“他”,“乎”=“于”=“從”。

例12.帝用嘉之,封諸汾川。(昭公元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封”的賓語,“于”與“汾川”構成了介賓短語。“封諸汾川”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用汾川封賞他”,或“把汾川封賞給他”。“之”=“他”,“乎”=“于”=“用”。

例14.其委諸伯父,使伯父實重圖之。(昭公三十二年)

這個“諸”是“之于”的合音詞。其中“之”是代詞,是動詞“委”的賓語,“于”與“伯父”構成了介賓短語。“其委諸伯父”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是“還是委托這件事給伯父”或“還是将這件事委托給伯父”。“之”=“他”,“乎”=“于”=“将……給”。

三、“諸”有時直接當一個代詞來用,相當于代詞“之”。

1.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隐公十一年)

2.秦伯謂子桑:“與諸乎?”(僖公十三年)

3.駒伯曰:“待諸乎?”(宣公十二年)

4.君子不犯非禮,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吾敢違諸乎?(昭公三年)

5.叔氏,而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無分乎?(昭公十五年)

6.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定公元年)

這幾例中的“諸”前已有介詞,1中的“諸”後是動詞,作“他”解釋的“諸”與“與”直接構成介賓短語。2-6中“諸”後都有了語氣助詞“乎”,使“諸”失去了“合音”意義,這幾個“諸”都解釋成“他”或“它”或“此”。

在解釋兼詞“諸”時,有時也容易忽略了它的部分成分,如“固請諸楚,楚人許之,乃免叔孫”(昭公元年)這幾句,“固請諸楚”,解釋成“一再向楚國人請求”似乎已經可以了,但解釋中隻出現了與“于”對應的“向”的意義,忽略了“請”的内容(賓語),完整的解釋應該是“一再向楚國人請求赦免叔孫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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