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離婚走上訴訟之路時,雙方必須不同意,如夫妻共同财産、子女等問題,那麼如何起訴離婚提倡财産分割呢?在這方面,為了普及離婚的相關法律知識。徐寶同律師團隊根據處理離婚财産分割的經驗,并從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實務建議,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能有一些幫助。
中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形式,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離婚财産分割隻反映當事人的意願,婚姻登記機關隻審查,财産分割内容未經國家公共權力認可,當事人有異議甚至後悔,仍享有訴訟權;此外,協議中未處理的财産,當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離婚登記後可以提起訴訟包括:
1、夫妻共同财産在離婚協議中漏分;
2、離婚登記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财産分割協議;
3.離婚登記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的财産分割協議表示遺憾,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财産分割協議;
4.離婚登記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隐瞞、轉讓、出售、破壞财産或者僞造債務侵占财産,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或者處理債務。
訴訟離婚後,當事人無權對法院生效後涉及的财産提起訴訟。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法律文件中已經處理的财産分割訴訟,隻能通過申請再審的方式提起訴訟。對于離婚訴訟中忽視的财産、漏審、漏判的财産,可以提起訴訟。因此,離婚後可以提起财産訴訟的案件包括:
1、訴訟離婚時遺漏的夫妻共同财産;
2.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隐瞞、轉讓、出售、破壞财産或者僞造債務侵占财産,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或者處理債務。
徐寶同律師,上海錦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國際律師協會(IBA)理事,亞洲代替性糾紛解決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國仲裁員,泰國國際仲裁中心(THAC)仲裁員。徐寶同律師團隊專注公司、商事、股權、合同、疑難訴訟及仲裁争端解決,十餘年法院審判實務及規則研究經驗。本文不能視為對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議或意見,僅為筆者團隊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法院的裁判規則。如你遇到法律問題,可以聯系徐寶同律師,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