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中,有時候會出現一種情況,那就是一方車主死亡,而他方車主也受到傷害,那麼此時,對于受到傷害的車主一方的損失該如何獲得救濟呢?事實上,賠償仍可進行,并不會因為對方的死亡而消失。
對于死者一方全責的車禍死亡,另一方的損害賠償可從如下方面展開:
1、确定賠償義務人
車禍案件的賠償義務人可以很多,除了肇事司機外,保險公司、肇事司機單位、肇事車輛的挂靠單位、道路管理部門等都可能成為賠償義務人。肇事司機已經死亡的,一方面受害人可以其遺産繼承人或管理人為被告,另一方面也還可以将保險公司等一并列入被告,向他們追償。
但需要注意的是,遺産繼承人或管理人隻在遺産的數額範圍内承擔責任。
2、确定賠償項目及數額
己方的損害項目及數額應當由損害大小确定,如果是一般傷害的,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是傷殘傷害的,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各個項目的計算均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
3、選擇索賠途徑
在對方死亡的情況下,如果事故損害不大的,可以嘗試着和對方家屬和解。如果沒法和解的,那就隻能通過訴訟的途徑索賠,同時把保險公司等一并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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