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申請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曆史行為表現;申請改名的原因;表明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等等。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申請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曆史行為表現;申請改名的原因;表明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等等。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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