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互金App違法違規問題,App專項治理工作組仍在持續亮劍。近日,App專項治理工作組發布關于61款App存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的通告稱,57款App存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另有4款App此前已被通知整改,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被通告的61款App中,互金App數量占了違規名單的三分之一,已成行業頑疾。談及整改建議,有分析人士稱,監管可督促違規企業成立App整改小組,調研收集未按期整改的主、客觀原因,便于後期對症下藥。一方面可加大對App信息保護的法規普及,另外對于主觀上消極對待、多次延期拒不整改的App,則應采取通報批評、應用市場下架等懲罰措施。
違規互金App占三分之一
互金App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已成業内頑疾。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此次被通告的61款App中,互金App數量占了違規名單的“半壁江山”。具體來看,存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的57款App中,包括微貸網、挖财信用卡管家、小米金融、壹錢包、度小滿理财、萬達貸、現金巴士、财神爺爺、簡理财、維信卡卡貸、任分期、錢包管家、富友收件寶、給你花、速貸借呗現金貸款等近20款互金類App,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違規問題。
其中,微貸網存在違規問題最多,并被App專項治理工作組列明9大違規事項。具體包括:用戶撤銷電話權限授權,明确表示不同意收集該類個人信息後,仍通過其他途徑收集設備IMEI号等個人信息;用戶明确表示不同意打開電話、存儲權限後,仍頻繁征求用戶同意,幹擾用戶正常使用;未明示收集的應用程序列表等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既未經用戶同意,也未做匿名化處理,通過客戶端嵌入的Bugly、GrowingIO、個推、友盟等SDK向第三方提供設備IMEI号、IMSI号、SIM卡序列号等個人信息;在申請打開存儲等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時,未同步告知用戶其目的;以默認選擇同意隐私政策的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戶同意;隐私政策難以訪問,僅在注冊或登錄界面展示隐私政策鍊接,注冊或登錄後,無法再找到隐私政策;隐私政策難以閱讀:隐私政策中存在較多錯别字;為注銷用戶賬号設置不合理條件:需提交手持身份證照片等信息,才允許注銷。
對于前述違規情況,微貸網向北京商報記者回複稱,“該通告産品版本為微貸網7月中旬上線的App版本,當前,微貸已經在第一時間對在架産品(當前版本已更新至v6.7.1)進行了自查,也将嚴格按照通告需求,盡快完成對相關問題的整改與版本更新。”
不過,App專項治理工作組則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臨近年關,監管對App違規情況将嚴抓狠打,違規App運營者應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自即日起30日内向工作組反饋整改情況。若逾期未整改的,工作組将向相關部門反映,監管部門将依法予以處置。
另據有關監管方此前透露,對于問題嚴重且不及時整改的App運營者,将依法予以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3款互金App未及時整改
值得關注的是,違規App治理過程中,已成違規重災區的互金App,“整而未改”問題也引發業内高度關注。根據App專項治理工作組通告,61款存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的App中,有4款系此前被通知整改,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改進。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前述4款App中,有3款系互金App,分别是宜人貸借款(恒誠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51人品貸(杭州尚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我來貸(衛盈聯信息技術(深圳)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我來數科”)。App專項治理工作組稱,已将核驗結果提交相關部門,建議依法予以處置。
對此,我來數科回應稱,其系2019年12月3日收到整改通知書,并第一時間對相關問題進行自檢,檢查後發現該通知書針對的是我來貸App安卓版(V5.3.6),而該版本早已于2019年1月下架且不再提供服務,目前公示上架産品為我來數科App安卓版(V6.1.1),現有版本産品已對涉及的7項問題全部完成整改說明。
51人品貸方面回應,“8月份提交整改報告後未及時進行進一步溝通,日前獲悉整改未達标,公司非常重視并深刻反思,已着手更嚴格一輪整改以達到要求。”
宜人貸内部人士則稱,已經在第一時間按照工作組要求提交整改報告并落實整改。目前,正在與工作組進一步溝通個别細節問題,确保對整改完成達成一緻的認知。
互金App頑疾需對症下藥
為何互金類App會成為違規App重災區?當前互金App整改又面臨哪些難點?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三大原因,第一是機構與監管溝通不暢,對監管整改要求的理解仍存在偏差;第二則因部分機構人力資源有限,專項整改1個月時間可能較短;第三則是部分APP,尤其是互金APP依靠收集用戶的各類信息進行建模風控,完全按照“最小必要”原則,會使不良率上升,因此存在互金APP可能主觀上“能拖則拖”的心理。
同時,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張葉霞指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其一是通過收集個人信息進行盡調已成為互金平台風控和貸後管理的重要手段,且個人信息是平台管理用戶的重要依據,因此互金平台都想盡可能多地收集客戶信息;另外則是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不完善,雖目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并非真空狀态,但對侵犯和濫用個人信息行為進行規範的法規政策尚不完善,且APP上線門檻較低,對于違規平台的懲戒力度也不夠。
談及後期如何加強整改,張葉霞建議,首先用戶需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多注意注冊協議和隐私條款,對于個人敏感信息須予以保護,盡可能少地披露非必要信息;其次,監管部門需完善相關配套文件,同時加大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平台的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而企業則需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數據與隐私管理制度,在收集客戶信息時,需獲得客戶的授權,合理收集個人信息,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此外,還可建立需要相關投訴舉報監督機制,由監管部門、用戶和第三方媒體共同監督。
蘇筱芮則稱,監管可督促違規企業成立APP整改小組,明确整改負責分工,并加強與機構之間的溝通,調研收集未按期整改的主、客觀原因,便于後期對症下藥。蘇筱芮進一步建議,“一方面可加大對APP信息保護的相關法規普及,舉辦APP整改相關的培訓講座,從實操角度為企業提供指導;而對于主觀上消極對待、多次延期拒不整改的APP,應采取通報批評、應用市場下架等具體懲罰措施。”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實習記者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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