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行走的荷爾蒙,與生俱來,無一例外。
小時候我們讨論個某個漂亮的小姑娘,在一種遊戲中一個磚代表的玩偶是她的化身,這個化身總是被我們投的磚砸到,這是我小時候流行于我們農村的遊戲,我們這幫淘氣鬼被對方母親狠狠地罵,無處容身。
小學時,總是幾個男生在一起讨論某個人,邊讨論邊想象,氣氛熱烈,一個下午一下子過去了。
初中就嘗受到了荷爾蒙的真正的厲害。課堂上,行走在大街上時,一個人時,它總是在作祟,讓人有時遮遮掩掩,怪不好意思。
高中學習為重,卻總是受到它的幹擾。有女孩子穿着緊身的短短的花花短褲就來上學了。一段時間坐我前面的姑娘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還奇怪的是上午一件鮮豔的裙子,下午又換了,絕不雷同。
去一個朋友家,他家挂着當時很難見的大幅挂曆,人體藝術。現在想來可能是某些年的香港娛樂場所的形代表之一,聽說越戰時,美軍士兵途徑香港時就差不多把錢花個精光了,一是花錢買了軍刀,一是把錢花在了香港這些娛樂場所的叫什麼什麼莎的這些美女身上了。
上大專時,一到下課,很多班上就是情侶的天下,各種秀恩愛。
一個大專生對我說他之所以學法律是因為他爸爸與一個女客戶的交往過程中受到了女方丈夫的敲詐勒索,叫他學法律保護自己。他的口中他爸爸是無辜的。在他家玩,他家櫃子上貼的是大幅的暴露的香港豐滿的明星照,兩個明星袒胸露乳,風韻得不得了,叫人魂不守舍。不知真實情況是不是他說的那樣。
在本科時,交往的機會很多。三分之一以上在談戀愛,大三還沒女朋友還沒男朋友有點落後于時代了。
上班了,一段時間很奇怪,有一個認識的社會上的财大氣粗的大叔,好幾次我在我辦公室所在的大樓的一樓大廳的賓館服務台買單。顯然,他那些時間隔三差五住賓館,不知和什麼人。他比我大二十幾歲,家就在附近,家裡老婆是個聞名的大美人,可他就是愛住在賓館裡,他不缺錢。
娛樂場所是一條街一條街地開過,而且繁榮過,甚至因這一特色而别的城市的人都很多人知道。
荷爾蒙的旺盛,與生俱來。這是私人的事,隻要不違背法律法規,就随他去吧。有的情況下,客觀地講,會覺得臉紅,有的情況下,則大可不必或完全沒有。
人人都是行走的荷爾蒙,直到每個人的世界末日。你我他都一樣,沒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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