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保險調查員編号PICC171-11,幾天給大家講解摩托車保險的知識。
摩托車在大城市很少見,但是在縣城和鄉鎮是承擔生産力的主要工具。但是很多人貪圖方便,不帶頭盔、不上牌照、甚至是無證駕駛,更不要說購買摩托車保險了。如果各位駕駛合法牌照且已經購買保險的摩托車切記要做到以下幾點:佩戴頭盔、不超載載貨載人、不無證駕駛。如有以上情況,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注:摩托車保險沒有盜搶險,被盜搶後隻能自擔損失,汽車有盜搶險,遭盜搶可以憑公安機關立案資料到保險公司申請賠付。
摩托車事故
案情介紹
2017年1月18日,韓某為自己的一輛五羊125兩輪摩托車投保了車輛損失險1萬元,第三者責任險5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兩座每人一萬元,保險期限為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之後韓某又花費2千元為摩托車安裝了一套高級音響。2017年8月3日晚,韓某駕駛該車行至一路口轉彎處時,因躲避其它車輛一時慌亂将摩托車撞在一棵大樹上,造成大燈、轉向燈、發動機機油系統、音響受損。當時由值勤交警開據了交通事故簡易證明,韓某忽視安全,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韓某認為雖然車輛受損但是還可以行駛,當時已是深夜路上車輛很少隻要夏多加注意不會發生問題。于是就又継續将車開到了修理廠,但是在保險公司對出險車輛進行查驗時發現,由于撞樹後發動機内的機油漏光,造成發動機内壁磨損嚴重,發動機總成報廢。
理賠焦點
1、保險公司經過認真核算,對事故造成的大燈、轉向燈、刹車和機油供給系統損失定價為2200元和除10%自擔額應賠付1980元。對事故造成的音響損失和報廢的發動機總成保險公司不子賠付。
2、韓某認為①自己已為該摩托車投保了多項險種,已經同保險公司訂立了合法的經濟合同,投保人已經履行了按期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保險公司也應履行依法賠償受害人各項經濟損失的義務。特别是對發動機報廢損失的全部拒賠是嚴重的違約行為。②自己為摩托車安裝的音響設備為專業生産廠家的合格産品,并在專業裝配店安裝的專為本車型配備的音響構成車體的一部分,保險公司不予賠侯沒有相關依據。
理賠結論
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韓某支付賠款1980元。經過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進行仔細的講解,提供了每項理賠計算相關的法律和條款依據,韓某經過認真的學習了保險條款,最終認同了保險公司的理賠結論。
本案點評
1、在事故中保險公司所扣除的部分為車主自行購買安裝的音響,是根據關于摩托主保險條教中第七條第8項明确規定,标準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償。
2、在保險公司所認定的理賠金額2200元中扣除的10%免率為責任自擔額,在摩托車明保險保險條款第十二條中做如下規定,保險人在依據本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的基礎上,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内,按下列免賠率免賠: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3%,負同等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5%,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8%,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免賠率為10%。
3、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被保險機動車,導緻損失擴大部分,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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