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預案是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标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以便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安全生産法》第69條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産、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産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50條第一款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的有效措施,因為:①通過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可以發現事故預防系統的缺陷,更好地促進事故預防工作;②應急組織機構的建立、各類應急人員職責的明确、标準化應急操作程序的制定,使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時每一個環節的應急救援工作可有序、高
效地進行;③應急預案的演練使每一個應急人員都熟知自己的職責、工作内容、周圍環境,在事故發生時,能夠熟練按照預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救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