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是指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依法确定、變更和解除國家秘密的活動。在當今世界綜合國力的競争和較量中,保密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受到各國的重視,在國家事務中展現出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定密又是保密工作的源頭和基礎,沒有定密,就不存在保密。
壹· 定密工作在保密工作中的地位 ·
定密工作,是依法确定國家秘密工作的簡稱。它具體是指具有國家秘密确定權的機關、單位,依照保密法規定和保密範圍,對其公務活動中所産生的屬于國家秘密的事項,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确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對其作出國家秘密标志,并根據時間和條件變化決定是否變更密級、保密期限或解密,并通知知悉範圍内的機關、單位和人員,要求他們按照不同密級的保密管理規定做好保密工作這樣一個全過程的活動。
從國家秘密保護過程而言,依法确定國家秘密是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保守國家秘密工作雖然包括内容很多,但從形式上區分,它都是圍繞國家秘密的依法确定、依法保護、依法進行洩密補救及查處這樣三個環節展開的。這三個環節分别解決保密工作“保什麼”、“怎麼保”和“出了問題怎麼辦”這樣三個基本問題。由此清楚的表明,三個基本環節中,定密工作環節是其他兩個環節的前提基礎。不解決“保什麼”的問題,保密工作就成為無的之矢,就失去存在的意義;不解決定密的準确性問題,保密工作的效率就會大打折扣;不解決密級問題,保密工作就失去了重點;不解決保密期限問題,既會大大增加不必要的保密成本,又會影響信息合理利用;不解決知悉範圍問題,要麼會影響國家秘密的正常使用,要麼會使國家秘密安全失去保障;不解決國家秘密标志問題,既會影響國家秘密的保密性,又會影響洩密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總之,定密工作的規範化程度,直接制約和影響着保密工作的開展,影響着保密工作效能的發揮。
貳· 定密工作的内容 ·
定密工作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定密工作内容包括保密範圍的制定與修訂、機關單位國家秘密事項的确定、定密監督三大塊内容。狹義的定密工作内容則主要指機關、單位對具體國家秘密事項的确定工作。其具體内容包括:國家秘密密級的确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确定,國家秘密知悉範圍的确定,國家秘密密級的變更,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變更,國家秘密知悉範圍的變更,國家秘密密級的解除,國家秘密載體标志,國家秘密确定、變更和解除後的标志和通知。
叁· 定密工作的一般程序 ·
定密工作的一般程序也是定密所必須履行的步驟。機關、單位的定密責任人和承辦人應當接受定密培訓,熟悉定密職責和保密事項範圍,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保密法規定的定密工作一般程序,明确先由承辦人對照保密範圍提出國家秘密确定、變更和解密的具體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審查,再由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定密責任人的定密決定一經做出,就代表該項定密工作的完成。
肆· 定密監督 ·
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對本機關、本單位定密以及定密責任人履行職責、定密授權等定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自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機關、單位定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或者責令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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