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許琴) 9月3日,省政府發布了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省政府決定取消10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包括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事項。
記者注意到,取消的10項事項包括船舶進出漁港簽證,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分支機構備案,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其中,“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以後不需要再審批。不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包括建立健全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制度,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同時要求機動車維修企業嚴格按照标準開展維修業務,維修服務完成後應提供明細單,作為車主追責依據。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被取消。取消該事項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營業執照遺失或損毀申請補領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媒體刊登作廢聲明,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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