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vs傳統保險哪個更靠譜?前兩天給一個朋友做了個重疾險的計劃書,我就按照5000左右的預算給他挑了2款重疾單次賠付的産品,一個線下的,一個線上的具體保障如下圖朋友聽了是互聯網的,就說對互聯網保險怎麼感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那我們今天就來說說在網上買保險到底安全不安全?,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互聯網保險vs傳統保險哪個更靠譜?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互聯網保險vs傳統保險哪個更靠譜
前兩天給一個朋友做了個重疾險的計劃書,我就按照5000左右的預算給他挑了2款重疾單次賠付的産品,一個線下的,一個線上的。具體保障如下圖。朋友聽了是互聯網的,就說對互聯網保險怎麼感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那我們今天就來說說在網上買保險到底安全不安全?
首先,我們通過互聯網買的保險産品,也都是由保險公司簽發的保單,都是合法合規正式的,也一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其次,銷售保險産品的互聯網平台,也都是擁有保險銷售牌照的,都具有保險銷售的資質,同樣也都是受到銀保監等相關部門的監管和管理的。所以從以上兩點來說,我們就知道通過線上購買互聯網保險和線下找代理人買,其實是一樣的,都是安全可靠的。其實很多人不太相信互聯網保險,主要還是擔心售後問題,害怕後續的理賠麻煩。
其實決定理賠是否麻煩的不是銷售渠道,而是這兩個因素。第一個就是是否有做如實告知。有買過醫療險和大病保險的應該都清楚,投保前,業務員都會問是否有過住院史,之前是否有做過手術等等,還有問一些疾病方面的問題,比如是否換有乙肝,甲狀腺結節等等。那這些都是屬于正常的投保過程,因保險公司對我們的身體情況不了解,所以需要通過詢問這種相對低成本的方式來讓保險公司甄别每個個體的風險,從而做出是夠承保的決定。這也是我們保險最大誠信原則的體現。如實告知是投保人的義務。
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标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從以上法條規定可以看出,如果沒有做到如實告知,萬一真的發生了保險事故,有可能會面臨保險公司的拒賠,從而得不償失。
第二個因素就是發生的保險事故要符合合同中的約定,或者是導緻事故發生的行為不是違法的,不屬于保險公司規定的免除責任中的情形。告知是相互的,投保人要告知保險公司被保人的身體情況,保險公司業務員要告知投保人保險責任,什麼賠,什麼不賠。在早期,有很多不專業的業務員沒有和客戶介紹清楚保障範圍,很多客戶以為買了一個保險就都可以理賠了。
2021年10月份,銀保監出台了新的互聯網保險的規定,《關于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行業内也簡稱它為《互聯網保險新規》。新規的出台不管對互聯網保險行業還是對我們保民來說,都是利好。
互聯網保險新規對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産品的保險公司有了新的要求,有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責任準備金等,具體規定如下圖。 簡而言之,就是對保險公司的資質有了新的要求,這樣也就從側面告訴我們,放心,能在網上賣保險産品的,都是符合我銀保監規定的。
除對保險公司資質以外,對于保險公司提供的服務也是有了硬性的考核。而這個服務恰恰就是我們很多人最擔心的一點。 比如下面的這幾條有關于售前售後的服務要求:
1. 保險公司應保障每日無間斷在線服務,消費者咨詢或服務請求接通率不低于95%。
2. 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盡快全面實現實時核保、實時承保,如需進行體檢、生存調查等程序的,應于收到完整的投保資料1個工作日内通知投保人,并盡快完成承保。
3. 保險公司在保險期間内向消費者持續提供在線保全服務,在線保全事項應在申請提交後2個工作日内處理完畢。由于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限内完成的,應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并告知處理進度。
4. 保險公司接收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險事故通知後,應在1個工作日内一次性給予理賠指導;在接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後,保險公司認為有關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于2個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在接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及完整材料後,于5個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後1個工作日内通知申請人;如遇複雜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5. 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在線申請退保,應在1個工作日内核定并通知申請人;如遇複雜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個工作日。
6. 互聯網人身險業務應加強投訴管理,設立在線投訴渠道,接收到投訴後1個工作日内與投訴人取得聯系,提高辦理效率,探索建立投訴回訪機制。
看完上面幾個規定,相信大家心裡的石頭可以落地了吧。監管部門出台這個規定就是為了更好的促進互聯網保險的發展,畢竟現在是屬于互聯網的時代,同時也是更好的維護保民的權利。所以,還在擔心互聯網保險不安全的朋友們,可以放一百個心,你所擔憂的,監管部門也已經替你考慮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