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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失蹤一年丈夫不讓找
閨蜜打電話哭哭啼啼的說,老公帶着兒子走了,電話不接,微信被拉黑。
我問她是否吵架了?她說沒有。感情一直不好。為了孩子兩個人都在堅持。
她老公自由職業者。閨蜜前段時間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入職時間特意推後一個星期。利用這一周帶兒子回了趟老家。
回老家她老公也沒回去。一周後回來時已經很晚了,她要給孩子做吃的,然後收拾屋子,洗漱。她就讓她老公給孩子洗澡。她老公也沒拒絕。孩子有點咳嗽,她讓她老公第二天去醫院給開點藥。她老公不願意。她說就發生了這些。第二天下班,家裡就沒人了,也聯系不上。
據說她們有矛盾的時候,她老公經常離家出走。
任何問題的出現,都不是一個人的錯誤。我閨蜜工作能力強,人特别幹淨,家裡一塵不染,做飯也特别好吃,對孩子無微不至,人也善良。但就是脾氣不好,說話聲音大。
她老公,她的話就是,在家裡不做家務,不管孩子。孩子興趣班也不支持。所以上興趣班,閨蜜要完全自己掏錢,無論下班多晚都要自己接送孩子上興趣班,她老公不管。給孩子做飯,也是利用中午下班回家做好後,再回到單位。
這種情況下,如果吵架了,她老公還會拿着行李離家出走。
婚姻如飲水,冷暖自知。我也不好評論。但是我說了兩點。
如果不想離婚,那麼兩個人都退一步,都改一改。
如果都不想改,那就離婚,别将就。兩個人為了孩子湊合,也未必就對孩子好。
兩個人無論出現了什麼問題,可以過可以不過,但是不能動不動離家出走,帶孩子玩失蹤。電話不接,微信拉黑,這更不能接受。
都說甯拆十樁廟,不破一門婚。但我還是想說,如果是我,必忍不了。
家務不做,孩子不管,天天吵架,動不動拉着行李走了,這樣的男人到底在留戀什麼?
就是偶爾會給點錢,添補到房租或生活費裡嗎?每次要錢還感覺對方在施舍。這不都是雙方的義務嗎?如果什麼都不做,錢也不給,就為了給孩子一個名義上的爸爸稱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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