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唐奶奶說,前幾年她将腿腳不便的老伴兒送進了一家養老院。可沒想到,這養老院不僅服務沒跟上,老伴兒轉院後還被告知需額外扣費。
入住三年
老人不滿養老院服務要轉院
80歲的唐奶奶說,老伴兒呂大爺在2019年6月住進了家附近的一間嘉鵬養老院,本想着老伴兒能夠得到更專業的照料,但唐奶奶發現這嘉鵬養老院的服務質量持續下滑,引發了她不滿。
唐奶奶
養老院環境剛剛進去還不錯,燒飯的人也可以,現在燒飯的人都換了幾個了,那個菜和喂豬一樣;那個蟑螂八九頭在衣櫃裡面;我經常進去還給他洗衣服,給他擦身子,實在是受不了了,很臭。養老院收費是按4800元一個月,因為我丈夫一個月才4700多元的退休金。
幾次發現老伴兒沒有得到妥善照顧後,唐奶奶在今年6月份萌生了轉院的念頭。6月20日,她将老伴兒接出了嘉鵬養老院,并找院方退還一萬元備用金時,卻被告知需要扣除相關費用。
養老院告知“超時”
需額外扣費 引發老人質疑
唐奶奶拿出了當初與養老院簽訂的合同,表示上面并沒有相關規定。
除了唐奶奶外,一位林阿姨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她的母親入住了三個月零一天後決定轉院,這多出來的一天,養老院同樣表示要扣除半個月的入院費用2250元。
在消費者看來,明碼标價、按照服務内容收費,這樣才比較合理。
唐奶奶
我認為沒有超時,她要扣我2400元半個月的護理費 ,我不幹。
林阿姨
我一萬拿給你,你一萬還給我,如果說超期了,我一天150元算給你也可以,這個要講道理,如果你這樣跟我講,我絕對算給你。
嘉鵬養老院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記者與兩位老人來到了嘉鵬養老院,從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養老院即将搬遷了。這個消息無疑讓老人更加擔憂退費的問題。在兩位老人的帶領下,記者找到了院内了解此事的管理人員,而在詢問扣費依據時,這名工作人員卻情緒激動起來,并自顧自離開了。
記者 對話 養老院工作人員民政局也協調了,協調完以後,我們老闆也退了一步,但是他不來退錢,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剩下的事情你也不要問我,不要問我,我什麼都不會回答。你這邊能不能對接一下負責人,扣費的一個原因是什麼?
法律人士:
合同未寫明 應按實際天數結算
針對養老院這樣的收費方式,法律人士也進行了分析。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丁兆增
養老院的這種做法既沒有合同依據,更沒有法律依據。如果客戶在養老院僅僅是超過一天兩天,那麼就應當按照事實上的一天兩天據實結算,而不應該按照養老院提出來的半個月進行結算,那麼養老院這種做法明顯是損害了客戶利益,并且屬于損失公平的行為。
不合理的收費
民政部門隻能介入協調?
記者前往了晉安區民政局,社會服務科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曾多次介入協商,院方給出的扣費依據是兩位老人确實超期退租了,雙方糾紛的點在于是否口頭承諾過超期扣費标準。這樣的規定是否符合明碼标價,民政局也将就這一點将開會讨論;另外,對于兩位老人的退費問題也将繼續協調。
部門協調後 兩位老人已退回押金
截稿前,記者接到兩位老人反饋,當地民政部門和社區在記者介入後又再次協調此事,目前就退費問題已經與養老院協商一緻。
唐奶奶紅星社區的工作人員讓我們到社區去,我說超過一天我就給一天的錢,150元,兩個人給她300元,扣除了以後等于一萬元錢拿回來了。要是沒有你們幫幫團,真的拿不回來,謝謝!謝謝!
兩位老人的消費糾紛得以解決,但這樣通過協商解決消費者投訴的方法,難免讓人疑問:這樣有争議的收費方式難道隻能協商,沒有部門的監管或者引導嗎?而這樣的收費是個例還是潛規則呢?你在養老消費時還遇到過哪些坑?歡迎在評論區裡進行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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