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找出一本代表中國哲學的書籍,那非《道德經》莫屬。古希臘人認為“哲學”就是“愛智慧”。我認為哲學是一門理論學,是對宇宙萬物、人類社會、心理活動等做出合理解釋的學問。中國古代很少對這些“玄之又玄”的東西進行探究,因此導緻哲學沒有形成體系。不過,道家卻是一個例外。以《道德經》為例,道家學派以“道”為出發點,提出了自己的本體論、辯證法和方法論,形成了一個初步的哲學框架。雖然後世未能在這個框架之下繼續深化,但道家的哲學觀畢竟對中國古人的思維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甚至成為了中國人傳統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就專門來說說《道德經》中蘊含的哲學思想。
一,道是世界萬物運行的規則,應該順應自然古希臘哲學家提出,世界萬物的運行必須遵循“邏各斯”,這個“邏各斯”也就是世界萬物的最高規則。在中國,也有類似于“邏各斯”的詞彙,那就是“道”。中國古人将自然界萬物運行遵循的總規則稱之為“道”,大自然的規則就是“天道”,人類社會的規則就是“人道”。道既然是規則,那就是一種非實質的,是超脫具體物質形态而存在的,所謂“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就如此。
《道德經》中認為,宇宙萬物的總規則是無法去探究的,人們隻能夠将之籠統地稱為“道”,道的作用表現在了每一種物體之上。《道德經》并未具體說明道這種規則是怎麼運行的,隻是一再強調道是“玄之又玄”的,另外又說人類必須遵守道這種規則,也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于是,人們又将人類制定的具體規則稱為“法”,意思就是對大自然規則的效仿。但實際上,由于人們并未探究道的真正内容,這也就是導緻“法”成為了君王可以任意解釋、變化的“王法”。
《道德經》認為道是自然而然,天經地義的,那就是必須要遵守。由于人們并不清楚道的真正内涵,因此隻能遵守大自然表現出來的規律。完全遵守大自然,那就是不要對大自然産生什麼改動,因此要“無為”,順其自然,“道常無為而無不為”。道家的“無為”和儒家的“天人合一”具有相通之處,都講究人和大自然的和諧相處。
将“無為”延伸到人類社會,就産生了“無為而治”的思想,也就是不要什麼政府的幹預,盡量回到遠古“小國寡民”的時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道德經》認為,什麼禮樂、刑法、兵戎都是國家對社會的過分幹預,反而導緻社會大亂。“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道家将原始社會時代的“無為而治”稱為帝道,以黃帝而代表。道家的“無為而治”思想在漢初取得了統治地位,對社會經濟的恢複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任何事物都有相對立的兩方面另外一方面,道又是萬物産生的本源。在這一點上,儒家和道家的觀點是相似的。《道德經》将萬物産生的開始歸結于一個奇點,這就是“一”,“一”也是“道”的代稱。這個“一”後來衍生出了萬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而《周易》中有“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句子,兩者的思想是相近的,因為這裡的太極也就是最初的“一”,人們稱為“太一”。
“一生二”也就是最初的奇點分裂為了物質的兩種基本屬性,也就是陰和陽。中國古人認為,萬物萬物都有陰或者陽的屬性。“萬物負陰而抱陽”,陰和陽是相互對立而存在的,在具體的物質形态中表現為日月、男女、上下、天地、南北、寒熱等。陰陽的觀念,來自于中國的原始宗教崇拜。從男女交媾而繁衍的現象,人們得出陰陽交合能夠産生萬物。
從陰陽對立的觀念延伸出來,就産生了辯證法。所謂的辯證法就是認為世界萬物都有相互對立的兩個面,如榮辱,盛衰,福禍,美醜,剛柔,巧拙,進退,勝敗,動靜,高下,前後等。這些相互對立的兩個面都會相互轉化,如“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随”。《道德經》中認為,一個事物發展到了頂峰或者低谷,必然會開始向另外一個方向轉化,“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因此,《道德經》認為任何事物的兩方面并沒有多大的區别,隻是在不同的發展階段而已。如美和醜都隻是相對的,“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後來的莊子在這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齊物論”,認為任何事物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别,沒有是非、美醜、善惡、貴賤之分。
三,《道德經》的智慧:守柔處弱,明哲保身事物都有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兩個方面都會相互轉化。那麼,作為人,該如何在這種變化中處于不敗之地呢?《道德經》認為天道就是“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因此,人不能夠總是站在優勢的一方,而必須保持在弱勢的一面,如此才能有機會轉化為優勢。
《道德經》一再強調,人不能處于剛強之中,而應該保持柔弱。以水為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故幾于道”。處于最柔弱的狀态之中,也就是最堅強的狀态,如江河之所以能夠壯大,是因為江河所處的位置更低,能彙集更多溪流。
從這一點出發,《道德經》中給出了為人處世的一些見解:“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一個人的事業發展到了頂峰的時候,也就是這個人最危險的時候,因此人必須要學會急流勇退,明哲保身。中國曆史上,許多接受道家思想的人都有這種思想,如範蠡、孫武和張良在功成名就之後,為了防止功高震主,選擇退隐江湖,最終保護了自己,而伍子胥、大夫種、韓信則遭遇到了“兔死狐悲”的悲慘境遇。
孔子見老子
這種明哲保身的思想,也給中國人帶來了保守的思維。中國人常說“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槍打出頭鳥”等諺語。在專制社會殘暴統治的古代,人們缺乏保護自己的基本權力,因此總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才能讓自己過得安穩。《道德經》說:“勇于敢則殺,勇于不敢則活”“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這些觀點反映了古人十分缺乏安全感,隻能選擇忍讓。因此,《道德經》和中國人的性格是相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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