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媽來我家了,我們家平時電視幾乎都不看,都是手機和平闆。我媽喜歡看一部電視劇叫一顆顆眼淚都是愛。我陪着看了幾集越看越生氣。講的是一個叫柳如煙和丈夫結婚幾年都沒有孩子,老公天天家暴她。她就裝懷孕,她妹妹是醫院的護士就給她出主意讓她往肚子裡塞東西裝着孩子在長大。當到了月份就去醫院偷個孩子。,這天楊家生了個女兒取名為楊華。柳如煙在妹妹的幫助下把孩子偷了出來。在明知道楊家在找孩子卻不把孩子還給她們,養了20幾年。讓人家父女不能相認。在人家懷疑時做DNA時才說出真相。楊家在決定要不要報警時。我和我媽産生了掙議。我的觀點是柳如煙偷了人家的孩子就是人販子就應該付法律責任。楊家應該報警。我媽則認為柳如煙把柳家妮(楊華)養大,生比養恩大,不能報警。這樣沒良心。我認為柳如煙如果不偷走,楊家也會養大,甚至會更好。畢竟楊家是開公司的。我媽一直認為柳家妮和楊家在柳如煙主動自首應該原諒。畢竟不是她本意是她前夫逼她的。就算是她前夫逼的,但偷孩子的主意是她妹妹出的。孩子是她自己抱的,為什麼不伏法。我和我媽吵了半天都沒有吵出我們兩個究竟誰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