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消息,為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放開放寬落戶條件,大連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關于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顯示,符合條件的人員,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大連市落戶。
關于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在連各大中型企業、在連各大中專院校: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遼甯省人民政府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适應人口發展新形勢,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持續和諧發展,實現大連城市人口發展規劃目标,現将全面放開落戶條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戶。(一)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曆的人員、經認定的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二)在本市普通高校(高職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的在校學生。(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四)在本市靈活就業并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人員。(五)經本市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成建制遷入單位中,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六)在本市投資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含個體工商戶)。(七)在本市城鎮擁有合法産權房屋的人員。二、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戶。三、對本市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成建制遷入單位,由遷入地派出所設立單位集體戶口,并上門辦理落戶。四、對具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違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調查處理的人員,應暫緩辦理戶口遷移,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決定是否準予遷移。本通知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并出台落戶指南。原本市落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緻的,以本通知為準。20XX年XX月XX日此外,征求意見稿還顯示,具有大連市戶籍的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大連市投靠落戶;對大連市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成建制遷入單位,由遷入地派出所設立單位集體戶口,并上門辦理落戶;對具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違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調查處理的人員,應暫緩辦理戶口遷移,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決定是否準予遷移。與大連此前的落戶政策相比,本次征求意見全面放寬了人員的落戶條件。例如通過社保繳納落戶,此前需在大連市合法穩定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申請人積滿150分才可在主城區申請辦理落戶,且有衆多附加條件。而本次意見稿僅需要繳納社保即可落戶。
(大連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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