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學方法?在高中文言文的學習過程中,倒裝句是邁不過去的檻,其中,定語後置,賓語前置,主謂倒裝都較為明确,或者說,在高中語文課本出現的所有文言文裡,此三者并不會出現同一語法卻能找出互相抵牾的例句的情況狀語後置則不同,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古文字學方法?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古文字學方法
在高中文言文的學習過程中,倒裝句是邁不過去的檻,其中,定語後置,賓語前置,主謂倒裝都較為明确,或者說,在高中語文課本出現的所有文言文裡,此三者并不會出現同一語法卻能找出互相抵牾的例句的情況。狀語後置則不同。
此前自己還是學生的時候,語文老師在講文言文時,會講到這些語法現象,但當時并沒有注意這些語法,憑借自己對于實詞的積累,面對淺進文言文時,不需要懂這些語法也可以完成閱讀任務,所以說對于文言文語法,可以說基本沒學到什麼。
高中老師會告訴學生,謂前為狀謂後為補,當然,就現代漢語語法來說,這沒問題,謂語主要是用來修飾、限定核心謂語,所以放在謂語之前。補語是動詞或形容詞的後面的連帶成分,因為動詞、形容詞可以充任謂語,所以補語放在謂語之後。但是,我們在學習文言文時,狀語後置指的是在現代漢語語法中處于補語位置的成分,就視為狀語後置。在文言文中,常見的狀語常常由“介詞 賓語”構成介賓結構來充任,那麼狀語後置就成了介賓結構後置。但是,這個說法是有問題的,或者說是不嚴謹的。試看以下例句:
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蘭亭集序》)
當其欣于所遇(《蘭亭集序》)
飾以篆文山龜鳥獸之形(《張衡傳》)
具告以事(《鴻門宴》)
以上例句都被視為狀語後置句,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在狀語後置句中,介詞加名詞或名詞性短語(畫橫線部分)構成狀語,修飾或限定其前面的動詞(第一、三、四句例句)和形容詞(第二句例句),教給學生翻譯時按照現代漢語語法的習慣先翻譯後置的狀語部分,在翻譯其前面的動詞或形容詞。我們現在接着再看兩句例句:
樊哙覆其盾于地(《鴻門宴》)
望長安于日下,目吳會于雲間(《滕王閣序》)
我們現在接着來分析這兩個例句,發現這兩個例句跟上面的四個例句有這些相同點:一是都有介詞加名詞或名詞性短語(畫橫線部分),并且位置都在後面,二是介賓結構之前都有動詞。但是這兩個例句是狀語後置嗎?如果是狀語後置,“樊哙覆其盾于地”就應該理解為“樊哙在地上覆蓋他的盾牌”,但是這句話結合文本來理解它的本意應該是“樊哙把他的盾牌覆蓋在地上”。“望長安于日下,目吳會于雲間”同樣如此,如果把它理解為狀語後置,那麼應該解釋為“在太陽下面望長安,在雲端處看吳會”,又不是孫悟空能騰雲駕霧,于是不能理解為狀語後置。
問題來了,文言文中有沒有不後置的狀語呢?其實還真有。看下面五例:
雄州霧列,俊采星馳(《滕王閣序》)
夜缒而出(《燭之武退秦師》)
水擊三千裡(《逍遙遊》)
吾得兄事之(《鴻門宴》)
而劉病日笃(《陳情表》)
以上例句所加着重号的字在語法功能上都作狀語,隻不過比較特殊,都是由名詞活用而來,用來修飾和限定跟在其後的動詞(例句一二三四)或形容詞(例句五)。也有不存在活用現象直接作狀語放在謂語前的,比如:
以五十步笑百步(《寡人之于國也》)
畫橫線處就是狀語,用來限定其後的動作“笑”。
既然文言文存在不後置的狀語,為何還要單獨列出特殊的狀語後置呢?單列狀語後置這一語法現象,其實本身沒錯,但缺乏普遍性,并不是所有的介賓結構放置在後面就是狀語後置。那什麼時候可視為狀語後置呢?從形式上來看就是直接跟在謂語(動詞或形容詞)之後的介賓短語可視為狀語後置,語義上來分析就是後置的介賓短語是否修飾和限定謂語(動詞或形容詞)。除此之外,置于後面的介賓結構就作補語,而不是狀語後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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