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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制度進行了一次重大創新改革。這次改革對象是宅基地,其内容是對宅基地進行三權分置。這次改革的原理和美國三權分立制度相差不大,其根本都是進行相互制約。今天,就讓小編帶大家來看看宅基地三權分置的一些相關内容吧。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是哪三權:
農村宅基地三權是指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具體如下:
1、農村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權。
2、農村宅基地農戶資格權。
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三權分置的政策中指出了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于農村經濟集體組織的,而并非屬于某農戶個體的。農村宅基地的承包權歸農戶,宅基地上經營權可流轉。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利弊: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利端:
1、防止國家權力濫用,維護公民權利。
2、相互合作、相互制約。
3、農民的收入增加了。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弊端:
1、影響國家權力的統一,容易造成社會上人們的思想混亂。
2、三權之間的互相牽扯,會導緻決而不行的現象發生。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立帶來的利益:
1、在農民無失地之憂的前提下實現耕地流轉,既能保障農民利益,又有利于發展适度規模經營;
2、“三權分置”的原則不僅适用于耕地,還适用于其他農村土地;
3、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三權分置”把所有權歸集體,受益權歸農民,經營權可流轉。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是使農民在土地流轉中讓渡一部分權利,同時還保留一部分權利,不緻于因流轉而失地。
拓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與土地承包地三權分置有何區别:
農村宅基地一直都是農村居民的生活保障,這使得宅基地制度改革成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最為複雜、敏感的領域。因此,所以就得樹立底線思維,搞好改革設計,審慎穩妥推進。這兩種三權分置相同又不相同。因為它們之間既有共同點,也有不同點。
相同處:
兩種制度的主線都是為了正确處理農民和土地的關系。
不同點:
1、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底線是保證農民不失土地,農村宅基地制度的底線是保證農民不失去住所。
2、宅基地戶均規模較小,并受到嚴格控制,而土地承包地一般十多畝,在鼓勵規模化生産的情況下還呈增加趨勢。
3、農村宅基地對區位十分敏感,沿海與内地、城市近郊與農村腹地宅基地潛在價值和可流轉性相差很大,而承包地質量主要受肥力影響,各地差異相對較小。
4、農村宅基地流轉利用一般基礎投入較大、經營周期較長,土地承包地流轉利用一般基礎投入要小、經營周期要短。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宅基地三權分置相關内容的總結。農村宅基地的三權分置對農村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在一定程度上既能相互制約相互發展,也能給農村居民帶來較大的收益。希望本篇文章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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