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朋友”是一種事實,而不是一份承諾。
你和女孩子開始交往,從“普通朋友”變成“好朋友”,再到“非常非常好、無話不談的朋友”,某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你“不小心”拉了她的手;“月上柳梢頭”,你突然襲擊吻了她。這時她就已經是你的女朋友了,無論她是否承認,她心理已經認為你是他男朋友了。我知道最高明的,直到親密了都沒問過“你是否願意做我女朋友”,最後還是女孩子急了:“你怎麼還不求我做你女朋友啊!”所以說,千萬不要急于把窗戶紙捅破,情況越朦胧對你越有利。
2、“表白”是什麼?
【在什麼時候表白最好?】
前面說了,表白實際上就是一個形式而已,正确的順序應該是:事實上已經成為你女朋友了,你才能向人家表白,水到渠成。很多人弄不明白這個問題,總以為人家先答應做自己女朋友,然後再如何如何,我隻能說非常非常“單純”,也非常非常“愚蠢”。
3、有沒有“迫不得已非表白不可”的時候?
有,比如說出現第三者,或者你和女孩子關系沒有成熟但兩個人可能分開一段時間。這時候的表白就是條件不成熟的表白,風險非常大,類似于下圍棋的時候形勢嚴峻,落後的一方迫于無奈放出“勝負手”,赢了就赢了,輸了也隻能說“倒黴都是天生的”。
4、“愛”字不要輕易出口。
經常看見論壇出現“大膽的表白”,說實話我真的認為這是非常不成熟的一種表現。“愛”是一個神聖的字,意味着追求,也意味着承諾,甚至體現出一種責任。随便說“愛”的男人是不負責任的。
四、文明戀愛,不可強求。
1、不是每個女孩子都能追到手的。
好女孩子總會有很多人追,不可能遂了每個人的心願,總會有失敗者。舉個例子,就算你刻苦鑽研掌握了最高超的追女孩子原理,你一樣追不上TWINS裡的任何一個。換個角度考慮問題,一個小學沒畢業的農村小保姆,即使對你再好,每個月賺600給你買700的禮物(透支),願意為你“當牛做馬”,你也不會愛上她;如果她每天哭哭啼啼地纏着,你肯定覺得煩。所以說愛情是需要物質基礎的,至少需要平衡。
2、追女孩子做是一種嚴肅的社會活動。
千萬不要把人家搞煩了,要給自己留後路。大丈夫何患無妻?有些女孩子确實勢利眼(少數),如果不服氣,你可以發憤圖強,用事實證明“她當時瞎了眼”,絕對不要誤人誤己。
最後,希望男生都能勇敢主動地去追心動的妹紙,妹紙都能被自己心動的男人俘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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