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講血親這個問題,我得先出一道題考考大家:
劉某與表哥的女兒在同一鄉鎮企業中工作,互相幫助、互相學習,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準備結婚,不知法律是否允許?
看完這個問題相信大家心中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應該很多人心裡是覺得法律不能允許吧!但事實上,法律是可以允許他們兩個人結婚的。我問過很多朋友,他們都十分的震驚,還有人讓表哥打死這個劉某。
為什麼表哥的女兒和劉某可以結婚了,這跟我國法律對于禁止結婚的情形以及血親的計算方法有關系。
01 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6條第1款,或者将在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第1048條規定的。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為什麼法律要做出這樣的規定呢?其實是處于優生的考慮。人類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發現,血緣過近的親屬之間結婚,容易把自身的缺陷遺傳到下一代,從而更容易生出有疾病、缺陷的畸形兒。而沒有血緣或者血緣較遠的兩人結為夫妻,則是容易生出健康的、活潑的寶寶。
其實,早在我國西周時期就明确反對近親結婚了。根據《禮記》的記載,就有“娶妻不娶同性”的同姓不婚的規定。到了唐代,同姓為婚則被納入了刑法裡。如果同姓為婚,則要處于兩年徒刑。而《明清律》則規定: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
不僅僅是我國對于禁止近親結婚有明确的法律規定。世界各國對于禁止近親結婚也都有自己的法律規定,例如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親與直系卑血親之間,全血緣或半血緣的兄弟姐妹之間,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與侄女、外甥女之間,伯母、叔母、舅母、姑、姨與侄子、外甥之間結婚。
所以婚姻法這樣規定是我國一貫的傳統,也是出于優生的考慮。
02 如何計算親等
我國在親等的計算上采用的是次代實體計算法。直系血親就是和你關系最近的人。以你為一代,向上第二代是你的父母,向下第二代是的兒女。然後依次,向上的直系第三代是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向下的直系第三代是你的外孫女、孫女……如下圖這樣的一條直線就是直系血親。
而旁系血親的計算方法會複雜一點。舉個例子,我們來講解一下。比如你和姑姑家的兒子(比你大),也就是你的表哥,來計算你們之間是幾代。先向上找到你們共同的祖先,往上看是你的祖父母,他的外祖父母。然後從你往上數,祖父母和你是三代的關系。而表哥往上數也是三代的關系。兩個數字一樣,就說明你和表哥之間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而如果遇到數字不一樣的,則選擇數字大的作為兩人之間的血緣親等。
如文章開頭的那個題目,劉某和表哥的女兒,就要選擇表哥女兒到祖父母那代的親等為四代。所以他們兩個之間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親,是可以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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