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小轎車年檢制度?5月8日,三角鎮女子林某駕駛小轎車行至福源南路東方玫瑰園對開路段時,被交警截停檢查,結果發現該車輛從上牌之後隻年檢過一次,且有39宗交通違法未處理除接受此前的相關處罰外,林某因駕駛報廢車上路将被吊銷駕駛證,罰款1500元,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十五年小轎車年檢制度?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十五年小轎車年檢制度
5月8日,三角鎮女子林某駕駛小轎車行至福源南路東方玫瑰園對開路段時,被交警截停檢查,結果發現該車輛從上牌之後隻年檢過一次,且有39宗交通違法未處理。除接受此前的相關處罰外,林某因駕駛報廢車上路将被吊銷駕駛證,罰款1500元。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翔宇 通訊員劉洪希、楊佩婷
2009年9月上牌車輛僅有一次年檢
當日上午,三角公安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轄區福源南路東方玫瑰園對開路段開展查緝戰術行動,有針對性地嚴查有多宗交通違法未處理、逾期未檢驗、已達報廢期限未報廢等違法車輛。其間,執勤民警截停一輛粵TLJ**8号牌小轎車檢查時發現,該車輛從2013年至2017年共有39宗交通違法未處理,累計需記116分,罰款7150元。
在進一步查詢後得知,粵TLJ**8号牌小轎車于2009年9月登記上牌,年檢有效期為2013年9月,即車輛登記上牌後隻在2011年年檢過一次,至今已連續三個周期逾期未檢驗,按規定已達報廢标準,且交警部門已通過相關媒體公告報廢。
在接受民警的詢問時,駕車女子林某稱車輛是其丈夫黎某的,因為家裡近年購買了新車,粵TLJ**8号牌小轎車便一直停放在家裡沒開,也沒有去辦理年檢和交通違法。當天因新車被丈夫開出去了,她想外出辦點事于是便駕駛很久沒開的舊車上路,沒想到“不好彩”給民警查獲了。民警當即對林某進行教育,耐心講述了駕駛報廢車上路的危害,随後依法暫扣車輛強制報廢。
5月9日,記者從三角交警大隊了解到,除接受之前的39宗交通違法的處罰外,林某因駕駛報廢車上路還将被處吊銷駕駛證,罰款1500元。
車主應定期核查車輛交通違法信息
交警部門在此提醒廣大車主,應定期核查車輛交通違法信息,并及時接受處理,以免因未及時處理被暫扣車輛,給自己出行帶來不便。根據規定,機動車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依法扣留駕駛證、行駛證;有10次以上(含)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依法扣留車輛、駕駛證、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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