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客車隔離轉運車輛?台海網10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崔曉旭通訊員王祥平王燕輝)昨天,交通執法翔安大隊執法人員在翔安西路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車号為閩DC59××大巴車上零散地坐着幾個乘客該車車身并未噴塗任何旅遊車或客運車輛标志,無法判斷所屬運輸企業,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官方通報客車隔離轉運車輛?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官方通報客車隔離轉運車輛
台海網10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崔曉旭通訊員王祥平王燕輝)昨天,交通執法翔安大隊執法人員在翔安西路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車号為閩DC59××大巴車上零散地坐着幾個乘客。該車車身并未噴塗任何旅遊車或客運車輛标志,無法判斷所屬運輸企業。
運輸乘客卻不噴塗任何标志,執法人員懷疑該車可能有問題,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調查,該車荷載31人,實載8人,車上乘客是廈門某光電公司員工。通過檢查該車行駛證,發現車輛使用性質為“營轉非”,并非是正規合法的營運車輛,發證時間為2019年7月,是一部剛過戶沒多久的二手“營轉非”車輛。
執法人員又分别對車輛駕駛員和員工所屬公司進行調查取證,司機稱,因為廈門某光電公司的車快報廢了,所以将這部車過戶到廈門某汽車服務公司,他也是光電公司員工,并不存在非法營運。還從車上拿出今年的保險合同,合同寫明該車保險是今年5月所購買,購買人也是廈門某光電公司。
聽上去似乎一切都沒有問題。但執法人員通過廈門某光電公司了解到,今年7月,他們與廈門某汽車服務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每趟支付運費600元接送員工上班,是承運關系,即該車用于營運。公司出示的合同顯示,這部車從7月起屬于廈門某汽車服務公司。
執法人員向該光電公司說明,除各項安全檢查措施外,在行駛過程中均有實時監控,比如車輛是否存在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而“營轉非”車輛已經退出道路運輸市場,車輛在監控之外,執法部門無法監管和掌握其具體情況。由于該車沒有《道路運輸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規暫扣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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