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甯古塔,現在已經是一個很不錯的旅遊去處了。而在清代,甯古塔卻是一個讓人頓生寒意的地方。
在有關清朝的電視劇當中,經常會出現一個地名,那就是甯古塔。如同唐宋時期炎熱的嶺南一樣,寒冷的甯古塔成為了當時清朝流放犯人的首選之地。所以,一提起甯古塔,就成為那些流放之人的噩夢。
甯古塔的位置是在今天的黑龍江省東部的海林和甯安。據《研堂見聞雜錄》中記載:“按甯古塔,在遼東極北,去京七八千裡。其地重冰積雪,非複世界。中國人亦無至其地者。”
當時,清王朝之所以沒有選擇炎熱的嶺南地區作為流放之地,主要是因為清朝初年,南方的反清運動如同星星之火,以台灣為基地的鄭氏不時襲擾東南,西南先有流亡的永曆政權,後有興兵造反的吳三桂。
與混亂的南方相比,作為清朝的龍興之地的東北,因為滿人的入關後,這裡人煙更加稀少,再加上此地氣候惡劣,自然而然就成為了犯人流放目的地的不二之選。
清代的甯古塔,既指軍政合一的行政單位甯古塔将軍,又指甯古塔将軍駐地。雖然在行政級别上,甯古塔屬于“省級行政中心”,但是其環境居然比不上南方的一座小鎮。
據當時流放到甯古塔的清初學者方拱乾回憶:一望無垠的荒原上,出現了一座“無疆界,無城廓”的“省城”:這座城枕河而居,一些短木頭插在土裡作為為牆,周長約3裡,開了4道城門,城門用碎石砌成,高丈餘。城裡修築了幾間茅草屋,那就是政府機關了。這樣的城門和房屋,遇上大雨就會倒塌,倒了修、修了倒,如此反複。生存條件惡劣,成為了當時被流放犯人對甯古塔的唯一印象。
除了甯古塔自身環境惡劣之外,流放路途的艱辛,耗時漫長也是犯人們痛苦的記憶。
流放這種古老的刑罰,在清代有了新花樣。那時對流刑有着極為嚴格的規定,政府先後制訂了《三流道裡表》《五軍道裡表》等法律文書。流放的遠近,先分3個等級,後來增加為5個等級,即2000裡(附近)、2500裡(近邊)、3000裡(邊遠)、4000裡(極邊和煙瘴)等刑罰。
而且根據清朝法律,判決一旦下達後,犯人必須一個月内上路,法律術語叫起解。那些在深秋、隆冬判決的犯人,必須在冰天雪地裡前往甯古塔。法律規定了每天行走的路程,押解兵卒沒有随意調整的權力。清法規定犯人每天必須行走50公裡,2500裡的,限50日到達 ;3000裡的,限兩個月内到達。不難想象在冰天雪地裡,憑借一雙腿每天行走50公裡,該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情。
這種痛苦不僅是在肉體上的,對于一些重罪犯人,朝廷采取了株連制度,一人犯法,全家有罪。
相當一部分被流放甯古塔的犯人,他們攜帶家眷老幼一起流放。對那些裹腳的女性而言,流放的道路猶如上刀山一樣艱難,在加上女性的身體素質較差,很多女性都會在這段路途當中病逝。
看着家人們因為自己而受到牽連,喪失生命,再冷酷的犯人,内心也深受煎熬。
不但要忍着寒冷,犯人也要挨餓。流放途中,犯人的夥食由政府比照在押犯供給,标準定為每人每天8兩,15歲以下減半。這麼少的口糧隻能保證犯人不餓死。往往因為補給跟不上,區區8兩口糧很難保障,許多犯人都餓死在途中。據《研堂見聞雜錄》記載:“半道為虎狼所食,猿狖所攫,或饑人所啖,無得生也”。
對于犯人而言,以為到了甯古塔這一切就結束了。事實恰恰相反,更大的璀璨才剛剛開始。
通常被流放到甯古塔的犯人隻有兩個結果,一是為奴,就是影視裡常見的所謂“與披甲人為奴”,披甲人,即守邊将士 ;二是當差。
為奴的命運最為悲慘。一旦為奴,就意味着沒有絲毫人身自由,他們的生命常常不如一匹馬一頭牛。主人可以将奴隸處死,并不須負任何法律責任。一旦為奴,終生不許贖身,子子孫孫就成為了奴主的會說話的工具。
與為奴相比,當差的待遇相對好一些。當差的又分兩種,一種是普通犯人,他們通常被安排到官莊勞動,他們沒有私有财産,勞動所得屬于官莊,自己僅僅能留下一些粗劣糧食來維系生命。另一種則是官犯,也就是曾經做過官或是獲得過功名的讀書人,他們被安排到驿站、礦山或衙門服各種雜役,在所有犯人當中他們的待遇算是最好的了。
所以,清代甯古塔又是懲罰罪犯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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