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跟精神的關系到底是什麼?我們大概可以參考三種觀點:
第一,身體與精神二元對立。
第二,身體與精神除了對立還互相協調。
第三,以三分法了解生命的結構。
第一點,身體與精神二元對立,是什麼意思?一個人活在世界上,一定需要有身體,除了身體,另一部分可以籠統稱為精神。
所謂二元對立就是說,身體跟精神不能互相化約。
光靠身體無法表現出人的生命特色,光靠精神的話,沒有身體,它如何表現、如何存在呢?
一般講精神,它包括心智跟靈魂兩個方面。
在古希臘時代,從畢達哥拉斯一直到柏拉圖都認為:身體是靈魂的監獄。
就是說,靈魂是真正的人,但它住在身體裡面,身體是監獄,因為精神必須受到身體的控制。
柏拉圖甚至說什麼叫哲學?哲學是愛好智慧,如何愛好智慧?就是要設法練習死亡。
就是說,你要慢慢超越身體的本能、沖動、欲望,顯示出靈魂的理性的一種特色,能夠做理性的思考。
另外一種類似的說法,是把身體當作靈魂的工具。
什麼意思呢?
比如我看到一個朋友,我臉上要露出微笑,我伸出手跟他打招呼,這種動作都是身體的活動,但它表現了我的内在的靈魂的用意。
又如,我看到有人受傷,我跑過去把他扶起來,這需要手和腳的配合,所以這個時候身體就變成靈魂的工具了。
你沒有這樣的工具的話,靈魂就是想行善或者做壞事,也做不成了。
把身體當作靈魂的監獄或者工具,聽起來都很消極。但你不要忘記,我們從古以來就有類似的想法。
比如宋明學者談到人生的修養時,都有一個共同觀點:去人欲,存天理。
這種觀點在中國長期流行,就是把各種人生的問題,人所犯的罪過都推到有身體的存在;如果你善于發展内心的精神的狀态的話,把它跟天理結合在一起,這是一種正确的修煉方法。
在二元對立的觀點裡面,好像身心的關系是蠻緊張的。
第二點,事實上身體跟精神除了對立,還互相協調。
身心協調配合是一回事,但哪一個為主,哪一個為次呢?這是很重要的。
這一方面說得比較清楚的,是孟子的思想。
孟子談到人的生命結構時,說身是小體,心是大體;小代表次要,大代表重要。
為什麼明明很大的身體是次要的,看不到的心反而重要?
因為動物也有身體,而隻有人有這樣的心,身與心、小與大合在一起,構成一個完整的人的生命。
孟子再進一步說明,人的心是怎麼來的?
它來自于“天”,你隻要真誠,心裡就出現“四端”,四個開端;你把四端做到的話,就是四種善,仁、義、禮、智。
所以在人的心上面還有一個“天”,人的心從“天”那裡得到了與生具有的良知、良能,然後人的身體要去服從心的要求。
這是一種主從關系,一種先後的動态的關系。
比如說,我身體的活動要按照内心的要求,内心要我去做到仁、義、禮、智四種善,我的身體就要跟着去做。
因為身是小體,心是大體,而心在真誠的狀态下,它會得到“天”的指示。
這種觀點最主要可以說明一點:人生是動态發展的過程。
真要了解人的生命,說清楚身體與精神的關系的話,最好用三分法。
就是身、心、靈三個層次,關鍵是中間的心。
因為人的心代表一種認知能力,能夠認知也能夠表現情感,同時可以做選擇,這個能力是關鍵。
心随時都要接收各種信息,有的從身體從耳目傳過來,有的是内心真誠的狀态下,從“天”傳過來,每個人都有,就看你的心往哪裡走。
既然生命有三個層次,心可以往身體的方向走,追求身體的各種欲望的滿足;也可以往上面發展,去追求精神、靈魂的要求。
也就是說,人生不是隻有活着,光是活着的話,身體必然慢慢衰老、生病,最後結束。
人生比較重要的是内心,找到你内心的方向在哪裡。
内心有兩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是要擺脫身體對它的控制,你不能夠完全忽略身體,但是你要知道身體隻是幫助你的心去完成該做的事,是必要的存在。
另一方面,要努力走向靈的修煉。
所以,當我們思考身體與精神的關系,要把它分成三個層次:身、心、靈。
以心為主,不斷在求知方面得到更多的認識,在意願方面更能夠自主而自由,在情感方面能夠推己及人,這一來的話人的生命就會比較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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