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貨篇——二手車價值評估的四種方法(四)
清算價格法
清算價格法是以清算價格為标準,對二手車進行價格評估,所謂清算價格是指企業由于破産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車輛變現,在企業清算之日預期出售車輛可收回的快速變現價格。
1)清算價格法計算方法
(1)評估價格折扣法:根據待估二手車的情況和其他資料,用其他三種評估方法中的一種确定待估二手車的價格,然後根據市場調查和快速變現的原則,确定一個合适的折扣率,用評估價格乘以折扣率,所得價格即為待估二手車的清算價格;
(2)模拟拍賣法:向待估二手車的潛在購買者詢價的辦法取得市場信息,經評估人員分析确定其清算價格,用這種方法确定的清算價格受供應需求狀況影響很大,應當充分考慮其影響;
(3)競價法:競價法是指法院按照破産清算法定程序或由賣方根據評估結果提出一個拍賣的低價,在公開市場上由買方競相出價,誰給的價格最高就賣給誰。
四種價格評估方法應用條件及特點
前幾篇文章簡單介紹了二手車評估方法,接下來就對其四種方法的使用條件及特點分别簡單概括一下。
一、現行市價法
1)現行市價法應用條件
(1)有一個成熟的、健康的、競争完全充分的二手車交易市場;
(2)參照車輛與被評估車輛可比較的性能指标和技術參數等資料是可收集的,并且這些性能指标和技術參數對價格的影響因素即明确有可以量化;
(3)找到的參照車輛是近期成交的,性能指标和技術參數是可比較的,近期成交是指成交日期與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基準日接近。
2)現行市價法的特點
(1)其優點:能夠客觀反映二手車輛目前的市場情況,其評估的參數、指标,直接從市場獲得,評估值能反映市場現實情況;評估結果易于被各方面所理解和接受。
(2)其缺點:需要公開及活躍的市場作為基礎;然而我國二手車市場發育還不完全、不完善,尋找參照物有一定的困難。
二、重置成本法
1)重置成本法應用條件
(1)被評估汽車可重新購置或裝配,國産汽車或在國内生産的合資品牌汽車可以滿足此要求,對進口量小、陳舊車型或已停産的部分進口汽車,難滿足此要求;
(2)被評估汽車因各種因素而引起的貶值可以量化,要求實體性貶值和功能貶值可以在科學檢測的基礎上予以量化,經濟性貶值可以用數值來測量和計算。
2)重置成本法的特點
(1)其優點是:比較充分地考慮了車輛的損耗,評估結果根趨向于公平合理;有利于二手車輛的評估;在難以取得二手車交易市場參照物條件下可廣泛使用。
(2)其缺點是:運用重置成本法的缺點是工作量大,且經濟性貶值也不易準确計算。
三、收益現值法
1)收益現值法應用條件
(1)被評估汽車的未來收益即是獨立的、有時能連續用貨币計量的可預期收益;
(2)與未來預期收益相關的風險可以預測,并且能用貨币衡量。
2)收益現值法的特點
(1)其優點:能夠較真實、較準确地反映企業本金化地價格;在投資決策時,應用收益現值法得出的資産價值較容易被雙方所接受。
(2)其缺點:預期收益額的預測難度較大,受較強的主觀判斷和未來收益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在評估中使用範圍較窄,一般使用于企業整體資産和可預測未來收益的單項資産評估。
四、清算價格法
1)清算價格法應用條件
(1)具有法律效力的破産處理文件或抵押合同及其他有效文件;
(2)資産以整體或拆零在市場上可以而且必須快速成出售變現;
(3)所賣收入足以補償因出售資産的附加支出總額。
2)清算價格法的特點
(1)具有法律效力的破産處理文件或抵押合同及其他有效文件為依據;
(2)車輛在市場上可以快速出售;
(3)所賣收入足以補償因出售車輛的附加支出總額。
由于國内二手車市場交易體制不成熟,交易不規範,二手車交易形式相對落後,售後服務體系不完善,所以采用現行市價法時,會遇到很多困難;采用收益現值法時,由于投資者對預期收益額預測難度大,受較強的主觀判斷和未來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等缺點;采用清算價格法評估車輛時,又受其适用條件的局限;采用重置成本法,具有收集資料信息便捷,操作簡單易行,評估理論貼近舊機動車的實際等特點;結合當前國内二手車市場的實際情況,重置成本法适用國内二手車交易市場的評估,這也是國内企業中廣泛采用重置成本法計算評估二手車價格。
重置成本法不足與改進
傳統的重置成本法除了工作量較大,經濟性貶值不易準确計算以外在實際評估時經常遇到的情況是:待評估的車輛其型号是現已停産或是國内自然淘汰的車型,這樣就沒有實際的市場價,隻有采用參照物的價格用類比法來估算,而類比法評估價格往往比實際價格高,可參考性不高,所以就要對重置成本法進行改進,原來的重置成本的基礎上采用綜合成新率來反映二手車的新舊程度,即将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駛裡程成新率和現場查勘成新率分别賦以不同的權重,計算三者的加權平均成新率。這樣,可以全面反映二手車的新舊程度,就可以盡量減小使用單一因素成新率計算給評估結果所帶來的誤差,因而是一種較為科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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