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貴在不戰而屈人? 上一期有關戒律的文章,引起了不少讨論,看來大家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所以今日再開一期,将有關戒律在修行之中的意義稍微展開一些,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兵法貴在不戰而屈人?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兵法貴在不戰而屈人
上一期有關戒律的文章,引起了不少讨論,看來大家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所以今日再開一期,将有關戒律在修行之中的意義稍微展開一些。
個人認為,如果說生老病死是一種誰也無法逃脫的大“病”的話,那麼各種修行法門就是治這種“病”的藥。既然是藥,就要按照一定的處方規程去操作,也應該有各種不同的“服藥禁忌”,修行之所以一定要有種種戒律,就是因為戒律就是這種藥的處方規程和用藥禁忌。
得病的人不依醫囑亂用藥,會有什麼下場不言而喻。
不要以為受戒守戒隻是修行人的事,離普通人很遠,這樣的認知其實很荒謬。
人生就是一場大修行,日常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和“戒律”打交道。做生意的,有生意場的規矩,要學會種種與各種不同的客戶打交道的規矩,否則就做不好生意,這些規矩不就是生意人的“戒律”嗎?
當官的要受種種紀律條令的約束,要受黨紀國法的監督,如若不守,當不好官還自罷了,甚至還有牢獄之災。
那不考公務員,不做生意呢,對不住,出去打工的話要受各種規章制度的約束。學技術就更不要說了,做廚師得按照各種制程去做菜,學電腦得按照編程規律去編程。就算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學,做個遊手好閑的無業遊民,對不住,腦袋上還懸着法律管着你呢。
這些随處可見的條條框框,都可以視為“戒律”,想要把自己的人生過得有滋有味,沒有這些“戒律”的約束是不行的,否則的話,連怎麼去做一個好人都不知道。同樣的道理,修行中的行止戒,就是告訴傳人“修行人”到底是個什麼概念。
在行止戒之上,還有獨特的“修行戒”。這個也很好理解,單純的法律隻是最低的道德标準,守法多半是出于畏法,而非真心所願,因此單純的守法之人未必是傳統意義上的“好人”,所以還需要法律之外的約束,這種約束就是各種道德标準。
生活中常見的道德倫理不具備法律的強制約束力,需要個人自覺,能否将種種用以約束自我心境的道德标準化為個人行止中的實在,就需要十分了得的定力。打個簡單的比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時做到不難,難的是一直都是如此,更難的是自然而然就是如此。
仔細想一想,這個過程不就是修行中十分常見的“發願-修行-證果”的曆程嗎?
有的人或許會想,尊老而援手的人,被訛了怎麼辦?
這個就是常說的“劫數”的概念了。劫數常常也被稱作是“天劫”,意思就是相伴而生,逃無可逃,就和看到老人家摔在地上,扶還是不扶的道理是一樣的。如果因為擔心被訛了而選擇袖手旁觀,對不住,這就算是曆劫失敗了,因為這意味着自己平常的修行還不到家,遇事的時候還做不到“順乎自然”的境界。
那如果我伸手扶了,但是真的被訛了怎麼辦呢?
既然是“曆劫”,其中又有一個“應劫”的概念,如果當真被訛了,那就是“舍身應劫”,因為臨機一旦伸手,就包含了“被訛”還是“不被訛”兩種結果,在人人通知的情況下仍然自然而然地伸手相扶,說明彼時彼刻已“忘我舍身”。
即使被訛,但境界已修證圓滿,可以求證更高的成就了。
或許有的人會奇怪,明知有可能被訛的情況下還伸手去扶,那不是傻叉麼?那就問問自己求的是什麼果。既然發願證果,修因就是必然,臨機沒有那麼多計較。所謂凡人畏果、求果,菩薩畏因、修因,道理就在此處,修因忘果則可證菩提心,修因求果往往得來的是煩惱心,煩惱沖神,哪裡還能有什麼定力可言?
至于伸手扶老人被訛了,不要忘了還有個“行止戒”的存在。如果視法律為“行止戒”,就要明白法律精神的核心是為了保護而不是為了懲戒。保護守法之人,懲戒違法之人,放在扶與不扶的情景之下,修行戒與行止戒的有機結合之處就非常清晰地體現出來了。行止戒構成了一個勸善的大環境,在此環境之中,保護受“修行戒”的人得以安然曆劫,修成正果。
然而,必須要明白一點的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法律再怎麼森嚴,也擋不住某些有心為惡之人,在伸手之前,誰也不清楚對方有多高的道德素養,更不能期待所有人都能以善與人。因此“被訛”這個可能性是必然存在的,所區别的無非是誰去撞上,所謂“天劫”就是這個意思,但俗話說得好,怕天下雨還不出門了嗎?
還有一句俗話叫做“吃一塹,長一智”。隻有真正經曆過的人,臨機才能真正分辨善惡實非。同樣的情景,扶與不扶,一旦因為發乎自然而伸手但卻早先被訛過,臨事的時候就自然而然能夠分辨得出其到底是真摔還是假摔,即使臨事沒有能夠清晰分辨,又再遇到一樣的情況,也不會處置失措,事後也不會亂了心曲。從中得來的是什麼?
能夠事先分辨真假,可稱“慧眼”;臨機再遇,也能處置得宜,可稱“神通”。遇事當為則為,順乎自然,可稱“功德”。
放到國家層面,立法以勸善,倡道德以化民,要求證的是怎樣的大功德成就不言而喻。設若有一天,人人守法,法律在與不在有何分别?人人以誠相待,以善相處,所謂道德标準有沒有也就無所謂了。但是,欲登彼岸需舟楫,登上了彼岸也不能說舟楫無用。
說了這麼許多,回過頭來再看修行中的“戒律”也就清晰許多了。
沒人喜歡被約束,但約束卻是必須要有的,無規矩不成方圓。受戒之初的種種不适應,其實就是入門之劫,連這都過不去,哪裡還有什麼修行?很多情況下,一旦受戒,就意味着“天劫”的開始,至于能否最終曆劫圓滿,就看自己定力有多深,求法之心有多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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