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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抵押的房子可以買嗎
來源:新民晚報
劉先生和妻子來滬打拼近十年,
好容易攢了些積蓄,
想買套房子,
過上更安定的生活。
誰知,夫妻倆在房産交易中心
辦理過戶審核時,
卻被告知
“夫妻名下的各自家庭都有房産”,
也就是說,
夫妻各自都“結過婚”,
還都“買過房”。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對此,新民晚報記者展開調查。
首付150萬元
房子竟無法交易
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妻子黃女士都來自雲南。2010年,妻子先到上海,在浦東新區張江鎮一家企業工作。2013年,劉先生大學畢業後,也在浦東新區一家機械廠擔任了技術員。2019年,兩人登記結婚。幾年時光裡,劉先生和妻子勤勤懇懇、省吃儉用,他們有着共同的“小目标”——在上海買套房,真正擁有屬于自己的家。
今年,寶寶出生後,夫妻倆把父母接到上海照看孩子。“家裡上有老下小,這幾年,我們也有了點積蓄,就決定在川沙買套房。”于是,劉先生和妻子在川沙新鎮華夏二路的鍊家門店經過一次次看房,選中了華夏東路上銀龍小區内一套85平方米兩室一廳的房子。
“房子的售價差不多330萬元,中介費約6萬多元。我們跟中介和上家簽約,付清了115萬元首付款,就準備辦過戶手續了。”3月6日,劉先生帶着購房合同、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等相關證件,來到張楊路2899号的浦東新區房地産交易中心張楊路受理處辦理房産過戶審核。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告知劉先生,5個工作日後,會電話告知結果。
3月10日,交易中心的來電讓劉先生和妻子徹底驚呆了!工作人員稱,這套房屋暫時不能交易,理由則是:夫妻名下的各自家庭都有房産。
夫妻都被結婚
名下都“有房産”
各自家庭?!都有房産?!一石激起千層浪。3月11日,劉先生立即趕到房産交易中心,問明原因。經過查詢,工作人員回複,劉先生妻子黃女士的“家庭關系”裡,已經擁有一套房産,位于浦東新區唐鎮齊愛路99弄小區,産權登記日為2020年11月。
“我和妻子2019年結的婚,她怎麼可能又在2020年和别人結婚買房呢?!”劉先生立即提出質疑,要求調閱涉事房産的相關資料。沒想到這一看,更讓他目瞪口呆:自己的妻子居然跟一名陸姓男子有一張登記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的“結婚證”!對此,黃女士無比委屈:“我從來就不認識這個人!”
匪夷所思的事接踵而來,據房産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查詢,劉先生本人名下也有一套房産,位于濰坊西路1弄,産權登記日為2020年7月。“那我是不是也‘被結婚’了?”就在劉先生刨根問底的時候,工作人員出示了一張他與一名俞姓女子的結婚證複印件。
信息可能被盜
公安機關已立案
這樣的不可思議的事為什麼會發生在自己和妻子身上呢?劉先生思來想去,發現他和妻子的個人信息很有可能被盜用了。有人在僞造結婚證後,取得購房資格,買下了房子。于是,他馬上報警。事發後,劉先生曾去過濰坊西路,嘗試與俞某聯系,但對方不承認盜用過劉先生的信息。
劉先生回憶,這幾年,夫妻倆因在上海租房,曾将身份信息提供給不少中介。“現在想來,可能因為就是這樣洩露了個人信息,讓别人拿去做了這種事情。”
有業内人士指出,由于在上海購房存在着一定的政策限制,或許讓一些不法中介找到了所謂的“商機”,通過僞造結婚證件等手段,為那些沒有結婚、卻又想在上海買房的單身人士非法獲得購房資格。這背後或許存在着“黑色産業鍊”。
劉先生說,最近幾個月,他和妻子面對着“雙重壓力”,幾乎徹夜難眠:一方面,夫妻雙方“被結婚買房”,房子無法過戶;另一方面,按照合同約定,6月底之前要完成交易,否則将承擔違約責任,面臨巨大經濟損失。他急切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盡快查明真相,還他們“清白之身”,早日走出當下的困局。目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
涉嫌觸犯刑法
應加強信息聯網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裕斌。他認為,姓名權和婚姻自由都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然而,公民的姓名被他人冒用并僞造結婚,以此規避上海購房政策的相關限制,此舉不僅侵犯了他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還嚴重損害了他人合法的購房資格(侵占了購房額度),且使之面臨買房違約的風險。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如果明知結婚證系僞造或者明知身份證系非法獲取,仍為了自己能夠買房而使用,同樣可能構成前罪的共犯。
秦裕斌建議,跨部門之間應加強信息聯網:“如果民政局和房産交易中心關于婚姻信息是互通的,那麼,企圖僞造的婚姻關系就不可能在之前一次的買房過程中被通過”。同時,他也特别提醒廣大市民,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一方面,甄别、挑選靠譜的中介與合作夥伴,謹慎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切勿将身份證随意借給他人,以免造成個人身份信息洩露,為不法分子所利用。
新民晚報原創稿件
記者:徐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