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過房子的都知道,如果裝修時開槽打孔或地面防水做得不好,很容易出現漏水問題。
屋裡漏水不僅影響我們日常生活,而且處理起來也特别麻煩。
如果樓上住戶人為原因導緻漏水,但對方不配合處理怎麼辦呢?
一、快速維權步驟
(一)證據收集:
保護現場的同時,進行證據收集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
(二)評估損失
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有評估資質的單位和公司(如價格認證局等,電話可以上官網查詢)
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告,進行損失評估。
(三)協商賠償
找業主進行協商賠償。
同時,可以向社區、街道辦、當地房屋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尋求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3條)
(四)法院起訴
如果協調不成,讓物業出一份房屋漏水證明、錄音錄像、鑒定報告等證據一起帶上,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樓上漏水,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一)因漏水損壞的物品損失;
(二)因漏水損壞的房屋修複費用;
(三)漏水原因的鑒定和評估費用;
(四)因為漏水,住戶在這期間的住宿費用;
也就是說,以實際損失賠償和關聯損失進行賠償。
(《民法典》第118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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