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相關規定,由醫療保健機構依法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信息證明,主要用于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血親關系。
随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生醫學證明》已逐漸成為重要的法律證件,并承載着越來越多的社會功能,成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新生兒獲得國籍、接受保健服務的醫學依據和憑證。
作為“人生第一證”,具有重要意義。門診部你問我答為您科普如下:
寶媽
護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辦理出生證需要去哪辦理?
美小護
您好!我是和平醫院門診部的導醫,很高興能為您服務!
在醫院門診一樓東區出生醫學
證明辦理處辦理,門牌号為
135,大廳有詳細的标識,如果不清楚會有導醫幫您。
寶媽
到時候我需要帶什麼資料呀?
美小護
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以及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
及複印件,還有母親的出院證,如果沒有出院證,可提供結算單據。
寶媽
我還沒出月子,能不能讓我愛人去申辦?
美小護
可以的,領證人必須是孩子的
母親或者父親,其他人不能代領。
寶媽
孩子能不能用小名起?
美小護
不好意思,孩子的名字登記後
将不能更改!
您來到醫院後,要填寫您所帶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核對信息是否正确,确認後均不能更改,确認後簽字生效。
寶媽
什麼時間能辦理?在哪辦理?
美小護
出院後方可辦理,一個月内必
須完成出生證的辦理。辦理時
間為每周二、四的上午,地點
是門診大廳一樓東135号。
寶媽
如果弄丢了,怎麼補辦?
美小護
一定要保存好,否則非常麻煩!
需要提供一系列資料,再申請補辦,咨詢電話2239525
寶媽
好的,謝謝啦!
溫馨提醒:
一定要妥善保管出生證明,補辦流程如下:
補辦流程
一、需提供的資料
1、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等)
2、原簽發機構(接生醫院)提供的新生兒分娩信息(病例複印件,加蓋醫院公章)。
3、原簽發機構(接生醫院)提供的簽發檔案記錄。
(1)原《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或存根複印件(需加蓋醫院公章)。
(2)手寫的《出生醫學證明》需到最初上戶的派出所複印《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簽“戶口專用”章。
注:2014年之前出生的新生兒、健苗網中無分娩信息需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夫妻雙方,請在原分娩單位補錄分娩信息後,在原《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或存根上備注已建檔并加蓋公章。
4、新生兒父母或其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出生醫學證明》丢失承諾聲明書或公開發行報紙刊登的作廢聲明(長治日報、上黨晚報)。
5、未落戶的新生兒,提供父母雙方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該新生兒未落戶證明。
6、已落戶的新生兒,提供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有下列情況的,需提交補充材料:
1、新生兒父母離婚的,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提供有效證件申請補發。提供離婚協議和離婚證,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原證記載父母雙方信息的,變更信息内容不包括删除另一方信息。
2、新生兒父親或母親因死亡、失蹤、羁押或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可由其法定監督人申請換領。還需提供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死亡、失蹤、羁押或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佐證材料(包括:死亡證明或死亡人員戶口注銷證明、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證明材料和服刑人員所在的監獄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及辦理地點
1、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辦理。
2、辦理地點:長治市潞州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醫務科(302室)。咨詢電話:2239525
3、辦理時限:在受理補發申請後,按規定審核相關材料、條件符合、手續齊全、經審核無異議的,5個工作日内簽發。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
經審查不符合簽發條件的,不予簽發《出生醫學證明》。
四、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補辦《出生醫學證明》中的信息與原證信息一緻。
2、辦理時需新生兒父母同時在場(符合第二條中第1、2項情況的除外)。
五、相關申請(辦理時,現場填寫)
1、父母的補發申請審批表。
2、《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
3、《出生醫學證明》丢失承諾聲明書(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書寫,須新生兒父母或其監護人親筆簽名并按手印)。
本流程依據《山西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2021版)制定,從2021年3月20日起執行。
(來源: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
(責任編輯:張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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