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範圍。至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增加到了7項。你知道個稅7項專項附加扣除分别是哪些嗎?今天,為大家梳理了7張表格,分别對應7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簡單明了一文講清楚,快來對表了解吧~
01
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學前教育支出 |
學曆教育支出 |
滿3周歲至小學入學前(不包括0-3歲階段) |
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
扣除 方式 |
定額扣除 |
定額扣除 |
扣除 标準 |
1000元/月/每個子女 | |
扣除 主體 |
父母(法定監護人)各扣除50% | |
父母(法定監護人)選擇一方全額扣除 | ||
注意 事項 |
1.子女在境内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經不再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的不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3.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4. 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
02
繼續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學曆繼續教育支出 |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 |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 |
境内學曆(學位)教育期間 |
取得證書的年度 | ||
扣除 方式 |
定額扣除 |
定額扣除 | |
扣除 标準 |
400/月 最長不超過48個月 |
3600元 | |
扣除 主體 |
本人扣除 |
本人扣除 | |
個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學曆(學位)繼續教育,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 | |||
注意 事項 |
1.對同時接受多個學曆繼續教育,或者同時取得多個職業資格證書的,隻需填報其中一個即可。但如果同時存在學曆繼續教育、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兩類繼續教育情形,則每一類都要填寫。 2.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
03
大病醫療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基本醫保相關醫藥費除去醫保報銷後發生的支出 | ||
個人負擔(醫保目錄範圍内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 | |||
扣除 方式 |
限額内據實扣除 | ||
扣除 标準 |
每年在80000元限額内據實扣除 | ||
扣除 主體 |
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 ||
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
注意 事項 |
1.次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2.納稅人應當留存大病患者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複印件,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稅年度醫藥費用清單等資料備查。 | ||
溫馨 提示 |
可通過手機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并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後,通過首頁的“年度費用彙總查詢”模塊查詢大病醫療相關數額。 |
04
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内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 ||
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過240個月) | |||
扣除 方式 |
定額扣除 | ||
扣除 标準 |
1000元/月 | ||
扣除 主體 |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 ||
夫妻雙方婚前分别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婚後可選擇其中一套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标準的100%扣除,或對各自購買住房分别按扣除标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 |||
注意 事項 |
1.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2.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
05
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
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确定城市 |
市轄區戶籍人口 >100萬 |
市轄區戶籍人口 ≤100萬 | |
扣除 方式 |
定額扣除 | ||
扣除 标準 |
1500元/月 |
1100元/月 |
800元/月 |
扣除 主體 |
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 | ||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隻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 |||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 |||
注意 事項 |
1.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同時分别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2.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
06
贍養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 | ||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
獨生子女 |
非獨生子女 | ||
扣除 方式 |
定額扣除 |
定額扣除 | |
扣除 标準 |
2000元/月 |
每人不超過1000元/月(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 |
扣除 主體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攤:贍養人平均分攤 | |
約定分攤:贍養人自行約定分攤比例 | |||
指定分攤: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 | |||
注意 事項 |
1.指定分攤及約定分攤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2.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 3.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
07
嬰幼兒照護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範圍 |
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的相關支出 | ||
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 | |||
扣除 方式 |
定額扣除 | ||
扣除 标準 |
1000元/月/每孩 | ||
扣除 主體 |
父母(監護人)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準的100%扣除。 | ||
父母(監護人)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扣除标準的50%扣除。 | |||
注意 事項 |
1.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2.納稅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備查。 |
溫 馨 提 示
本文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
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将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将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自法定彙算期結束後保存五年,扣繳義務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自預扣預繳年度的次年起保存五年。
來源:中國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