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3 07:2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楊世丹 通訊員 張君敏
豬耳朵是很多消費者喜愛的醬鹵肉,不過我們在購買食用的時候也要留意安全問題,有一些不法商販為了謀取利益,置顧客的身體健康于不顧,在鹵食裡面添加亞硝酸鈉。1月10日,缙雲縣公安局壺鎮分局破獲一起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嫌疑人被抓獲
12月22日,缙雲縣公安壺鎮公安分局與缙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壺鎮分局對張某的鹵食小作坊進行檢查并現場對鹵豬耳鹵湯進行檢測,竟在現場發現了一袋開封的亞硝酸鈉。經檢測,張某的鹵豬耳朵亞硝酸鈉嚴重超标,按照國家标準需要低于30mg/kg,檢測結果為123mg/kg,是标準的4倍以上。
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
據張某交代,從2016年10月份開始在壺鎮某菜場賣鹵味熟食,在賣鹵味熟食的過程中,張某發現在豬耳朵内添加一種亞硝酸鈉後,口感會變的柔軟些,于是,張某通過淘寶網購買了亞硝酸鈉,之後在制作豬耳朵的時候,都會在鹵湯内添加亞硝酸鈉。張某按照4、5斤豬耳朵加2克亞硝酸鈉這樣的比例添加,三、四天後倒掉三分之一的鹵湯,再添加高湯以及調味料、亞硝酸鈉等,而像這樣的豬耳朵,張某平時一天要銷售2斤左右,節假日時銷售多達10多斤。
張某通過網購買了亞硝酸鈉。
【浙江新聞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明确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據了解,亞硝酸鈉有毒,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現中毒症狀,如果一次性誤食3 克,就可能造成死亡。中毒的特征表現為紫绀,症狀體征有頭痛,頭暈,乏力,胸悶,氣短,心悸,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膚,黏膜紫绀等,甚至抽搐,昏迷,嚴重時還會危及生命.
警方提醒: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生産、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後果特别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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