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佛爺說
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曆?本來時間充足,但你似乎總會不由自主地拖到最後一刻才完成任務。這是為什麼?有研究表明,盡管理論上寬松的截止期限,可以讓我們有更多時間完成任務,但通常隻會讓我們一再往後拖延,最後忘得一幹二淨。那麼,不設期限,能應對拖延症嗎?
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商學院(Macquarie Business School)的馬洛斯·斯萬特卡(Maroš Servátka),和來自新西蘭奧塔哥大學(New Zealand’s University of Otago)的三位研究員——斯蒂芬·諾爾斯(Stephen Knowles)、特魯迪·蘇利文(Trudy Sullivan)和穆拉特·詹馳(Murat Genç)一起,邀請3276位志願者參與了一個簡單的網絡調查,完成的參加者可以獲得10美元,由主辦方代為捐給慈善機構。有些參與者完成調研的截止時間是一周,有些是一個月,還有一些沒有截止日期。最後一組參與者提交反饋的數量和速度,都要高于前兩個組。結論就是:對付拖延症,别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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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萬特卡:設立截止日期是為了讓我們不拖延,但二者的關系或許并不總是非此即彼。比如,盡管理論上寬松的截止期限,可以讓我們有更多時間完成任務,但通常隻會讓我們一再往後拖延,最後忘得一幹二淨。的确,截止期限為一個月的參與者裡,隻有5.5%的人完成了調查問卷,而截止期限為一周的參與者中則達到了6.6%。但沒有設立截止日期的參與者,完成率反倒是最高的:8.3%。而且他們在三天内就完成調查問卷的比例,也高于另外兩組。
HBR:我能理解截止期限短的參與者,響應速度會比距離截止日期一個月的人更快。但為什麼沒有壓力的人反倒響應最快?
斯萬特卡:截止日期體現了任務的重要程度和緊迫程度,所以人們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截止期限一個月意味着不着急,可以往後拖。你可能以為不設截止日期效果相同,但事實上恰恰相反,人們會理解成“盡快完成”!其中隐含着緊迫感和壓力。當然,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我們沒有告訴參與者,返回調查問卷沒有時間限制,我們沒有給定一個日期。理論上兩種方式是相同的,但實際操作中,卻獲得了非常不同的結果。
HBR:當然也有一些人不是這樣。他們會以為,如果沒有要求在确切日期前給出答複,他們就不在意什麼時候做這件事了。
斯萬特卡:有些人的确會這樣理解“不設截止日期”這件事。嚴格來說,鑒于我們并沒有給無截止日期的組設置截止時間,我們的試驗還在繼續。偶爾我們也會查看,是否有新的調查問卷返回來。在這個組裡,有幾個人确實回複得非常晚。有一個人在第52天才返回結果。還有一個是第145天返回的!這些人無疑是有拖延症,因為沒有截止時間,所以一拖再拖。或許他們隻是忘記了,看到我們的信後,才後知後覺地想了起來——我們特意發了紙質信而非郵件,就是想制造出自然而然的提醒。不過這隻是猜測,我們并沒有對此做測試。
即便如此,極晚才回複的人畢竟是少數。在不設截止日期的組别裡,一半的人立即就做出了回複;顯然,他們高質量的回複率并非依靠姗姗來遲的記憶。對比之下,期限為一個月的組别中,鮮有立即回複的人,這印證了影響回複時間的主要因素是緊迫感——或沒有緊迫感。
HBR:個人特征會影響回複的速度或可能性嗎?
斯萬特卡:因為我們是從新西蘭選民名冊裡随機抽取的參與者,隻掌握了年齡和性别數據。對這些因素的控制不會影響結果,不過,女性的回複比例高于男性,年齡也多集中于36至65歲之間。
如果考慮到更廣義的個人特征,或許現實偏好是導緻拖延症的原因,即比起未來,人們會更看重當下。正因如此,完成任務所需的機會成本,即需要花費的時間,在未來可能會更少,所以很多人才會選擇拖延。但人們對現實偏好的反應卻千差萬别。一些人意識到了潛在的時間陷阱,會通過立即完成任務或設置提醒來避免,而其他人通常會天真地認為自己能記得。探究這兩類人對不設截止日期的差異化理解,應該會很有意思。第一類人很可能将此理解為隐含的緊迫性,但第二類人可能會拖得更久。
HBR:填寫調查問卷的人能得到一小筆獎金,由你們代為捐給慈善事業,而不是發給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斯萬特卡:如果一項任務對我們自身有益,我們會根據它的重要性,而不是取決于外部有沒有設置截止日期來預測任務的緊迫性。當首要獲益人不是自己時,标準經濟理論認為,我們不太可能優先去做這件事,因此拖延症會是更大的決定因素。
HBR:應該如何運用你的發現呢?
斯萬特卡:我想,當遇到主要惠及他人的事情且顯然事态緊迫時,可以嘗試使用不設截止日期的方法。比如志願幫助有需要的人:為幫助烏克蘭難民的組織捐款,或在自然災害後獻血。慈善機構一般在募捐時不會設置截止日期,我們的試驗指出了這是最佳策略。而當活動确實需要有時間限制,或捐贈者提供的配捐在一定時間節點後會失效,那麼相對較短的截止時間就更合适。
結論對開展調查的人來說也有意義。不設截止日期可以獲得更多更快的回複,對我們就是如此。隐去截止日期在個人情境下也有用,例如要求配偶完成一件對你來說很重要的事情時。在組織情景中,比如當你向同事尋求方案反饋時,這樣做可能也會有好的效果。如果你沒說什麼時候需要,同事很可能會馬上着手做。
HBR:身為雜志編輯,我一直在給人們設截止日期。我應該停止這麼做嗎?
斯萬特卡:這樣風險太大!我們的結論并不是永遠不要給他人設置截止時間。如果不給備稿這樣複雜的事情設置好截止日期,大家或許無法正确判斷輕重緩急。所有這些都取決于具體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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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自管理
艾米·米克(Amy Meeker)| 訪
洪莉 | 譯 劉隽 | 校 孫燕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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