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稅的計算方法是什麼?房産稅計稅依據有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兩種方式,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房産稅的計算方法是什麼?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房産稅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房産稅計稅依據有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兩種方式
(一)從價計征
1.計稅依據:房産餘值
房産餘值=房産原值×(1-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10%~30%。
2.計稅依據的确定
(1)房産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産”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房産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
注意: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随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産原值,計征房産稅。
(3)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4)更換房屋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的,在将其價值計入房産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
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後不再計入房産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二)從租計征
1.計稅依據:房産租金
注意: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産,在計征房産稅時應予區别對待。
對于以房産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産的餘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産稅。
對以房産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産租金,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房産稅。
(2)融資租賃的房産,由承租人自融資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據房産餘值繳納;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産餘值繳納。
(3)居民住宅區内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産的計稅依據。
對居民住宅區内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産,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産稅。其中自營的,依照房産餘值計征;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計征。
2.從租計征的稅率:12%。
個人出租房屋,按4%征收房産稅。
3.應納稅額的計算
從租計征方式下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或4%)
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間,年租金收入為30000元(不含增值稅),适用稅率為12%。請計算其應納房産稅稅額。
『答案解析』應納稅額=30000×12%=3600(元)
例:(單選題)王某擁有兩處房産,一處原值90萬元的房産供自己及家人居住,另一處原值40萬元的房産與2017年6月30日出租給他人居住,按市場價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400元(不含增值稅)。王某當年應繳納房産稅( )元。
A.288
B.840
C.1152
D.57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應納稅額=2400×6×4%=5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