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信網
信網6月17日訊“正等信号燈呢,一輛聯動雲租車倒着沖過來,一屁股撞我車上了,把我車撞出去好幾米,車門、翼子闆、引擎蓋到凹了下去,懸挂也都斷了。”說起2020年1月8日遭遇的車禍,市民苗先生依然心有餘悸,“之後報了交警,對方被判全責,但是他們也不積極給我修車。最後終于給修了,但是我的車被放在了4s店兩個多月,這期間我隻能租車用,給他們要租車的賠償也不給我。”聯動雲方面證實該事,但表示關于租車事項不能給予賠償,“哪有說意外車禍車不能用了,還得給租車錢的?”
(來源:受訪者)
寶馬3系被聯動雲撞了 肇事司機還跑了
市民苗先生反映,2020年1月8日,他駕駛自己的寶馬3系車輛行駛在鎮江路與鞍山路路口時,被突如其來的一輛聯動雲租車給撞了,“當時我正在等信号燈,結果一輛聯動雲倒着就沖下來了,從側面撞上了我的車。”苗先生說,當時他的汽車安全氣囊都彈了出來,幸好沒有對他造成人身傷害。
而在事故發生後,他們報警處理該事,而最終交警判定了對方全責,還給到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也是直到交警來的時候,我才知道對方車主是新手,他開的車是用支付寶租賃的聯動雲汽車,從租車到還車一共用了十幾分鐘。”苗先生說,事故發生後,聯動雲租車該租車駕駛員将車歸還,之後還不知所蹤了。
車輛被耽誤使用兩個多月應該找誰索賠?
苗先生表示,事故責任劃分清楚後,他将車送至4s店進行維修,而汽車維修耗時11天,但一直等到第66天他才提出自己的車。“對方的保險公司中國人保以對方車輛為‘非營運車輛’為由,拒絕賠付我的修車款。”苗先生說,不過最終,在他多次溝通維權後,對方還是賠付了他的修車款。但這時卻又出現了新的矛盾,“我的車被放在4s店兩個多月,這期間我沒車可用,我有自己的公司,平時需要用車,沒辦法我又租了一輛。”
“我也不是訛他們,租一輛同級别的車不算過分吧?但是我找他們承擔租車的費用,他們就是相互推。”苗先生說,他以每天五百元左右的價格又租了一輛寶馬3系車輛,兩個月時間産生了三萬多元的租車費用,他想要聯動雲方面承擔這部分費用,但卻遭到了拒絕,“他們告訴我應該去找保險公司的。”
(來源:受訪者)
聯動雲租車:找保險公司和4s店要賠償去
為了解此事,信網聯系到了聯動雲租車方面,相關工作人員證實了該事,也表示肇事車輛司機後來确實聯系不上了。“因為保險公司提供的材料不對耽誤了時間,才造成了他提車這麼慢的,不是因為保險公司不賠償。”
該工作人員說,苗先生車輛損失的賠付,按照程序需要他們提供一份材料,起初他們按照保險公司要求提供了一份,但是4s店方面不認同該材料,就通過保險公司又提供了一份模闆需要他們蓋章,而他們蓋章需要進行内部程序,這樣一來二去就造成了苗先生遲遲不能提車。
而關于苗先生所要求的,給予他進行租車賠償,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能夠滿足,“出現了車禍沒有說再給你租一輛車的。”該工作人員說,苗先生即使索要租車賠償也不應該找他們,而是去找4s店或者是保險公司。
律師認為聯動雲方面應當承擔租車費用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劉喬喬律師認為,該事中,聯動雲租車方面與全責車輛駕駛員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至于雙方應該怎麼劃分責任,應該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并且,劉律師還表示,除了賠付正常的修車費用,聯動雲方面還應該賠償苗先生租車費用。
劉律師告訴信網,她認為因為全責車輛的原因,耽誤了苗先生車輛的正常使用,他按照同檔次租車是合理的,而因為租車産生的費用,應當由全責車輛的車主或者駕駛員承擔,“二者承擔連帶責任,應當共同擔負起該事的賠償,如果車輛的實際駕駛人找不到了,那麼應該由租車公司賠償,如果租車公司認為駕駛人應當擔負一定比例的責任,那麼他們可以自己向該駕駛人追責。”劉律師說。信網記者 張孝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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