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工一般有幾種方法:
一、試用期内,員工提前3天書面通知企業辭工;
二、沒試用期或已過試用期,員工辭工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企業;
三、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和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況,員工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向企業立刻書面提出辭工。
但現實工作中,很多員工存在辭工不批或者辭工批了,可最後企業不認賬不放人走等問題,員工如何更有效地向企業提出辭工呢?
一是企業接受員工辭工的,員工向企業提出書面辭工書時,必須做好相關提交書面辭工的證據保存,避免辭工書到期,企業反口之員工未提交辭工書。如何做好證據保存呢?提交辭工書是可拍照、用短信發給企業相關負責人等等。
二是企業不接員工辭工的,員工最有效最直接的,到當地人社部門提出訴求,讓人社部門以第三方當為你向企業提出辭工的見證人,辭工書一到期就可以走人。
三是不管企業接不接受員工辭工,員工可以用挂号信或快遞等郵件方式書面向企業提出辭工。
歡迎大家留言,互相交流讨論“員工辭職有效方法”。
,